各乡镇(街道):
为了做好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宁政规发﹝2019﹞4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19﹞1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任务下发各乡镇(街道),请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培训,督促居民在缴费期尽快缴费,确保按期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附件: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分解表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