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宁夏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保障药品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宁医保发〔2025〕118号)要求,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已按程序对满足条件的宁夏百姓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分店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办理了退出“双通道”管理业务。退出“双通道”管理后,参保人员在此4家零售药店发生的“双通道”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解除原因 | 经营地址 |
1 | 宁夏百姓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分店 | 上年度未向患者提供“双通道”保障服务 | 灵武市西门物业管理协会北侧8号营业房 |
2 | 宁夏杏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灵武杏林大药房十六分店 | 上年度未向患者提供“双通道”保障服务 | 灵武市大唐商业广场1号商业楼商业房1层12号房 |
3 | 宁夏宁灵康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元店 | 上年度未向患者提供“双通道”保障服务 | 灵武市西平街南侧中房开元商业街1#楼1号房 |
4 | 宁夏杏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灵武市杏林大药房九分店 | 主动申请退出“双通道”管理 | 灵武市林秀苑小区B区22#楼6号房 |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