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宁医保规发〔2026〕4号)等规定,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已按程序解除宁夏百姓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二百零三分店、灵武市灵农药店等6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医保协议解除后,参保人员在此6家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解除原因 | 经营地址 |
1 | 宁夏百姓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二百零三分店 | 中止医保协议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 | 灵武市西平街南侧中房商业街1#楼4号商业房 |
2 | 灵武市灵农药店 | 上一年度医保协议期内未发生医保结算额 | 灵武市农场二站 |
3 | 灵武市中兴路治新堂大药房 | 医药机构因自身原因未按时签订医保协议 | 灵武市花雨湖滨A区东门 |
4 | 灵武市牛记大药房广场店 | 主动申请不续签协议 | 灵武中兴路柳树巷口西侧 |
5 | 宁夏众友健康医药有限公司灵武一分店 | 主动申请解除协议 | 灵武市富兴路东侧2号营业房 |
6 | 灵武市尚材大药店 | 动申请解除协议 | 灵武市崇兴镇仁存渡护岸林场科技楼5号营业房 |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