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雨田医院和灵武健兴诊所因自身发展需要,主动向医保部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规定,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已按程序对提交申请的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保协议解除后,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经营地址 |
1 | 灵武雨田医院 | 灵武市嘉源路西侧 |
2 | 灵武健兴诊所 | 灵武市城区街道南熏路339号 |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6日
| 索 引 号 | 11640112MB16480525/2026-00004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6-02-06 |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业务工作 |
| 所属“五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灵武雨田医院和灵武健兴诊所因自身发展需要,主动向医保部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规定,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已按程序对提交申请的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保协议解除后,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经营地址 |
1 | 灵武雨田医院 | 灵武市嘉源路西侧 |
2 | 灵武健兴诊所 | 灵武市城区街道南熏路339号 |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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