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经医疗机构申请,我单位评审,拟将以下医疗机构纳入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现予以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灵武市齿康口腔诊所 | 灵武市民族街与广德路交汇处萃园1层103室 |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反映问题,要求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0951-3935720
地 址:灵武市羊绒园区高新区管委会二楼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