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杏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灵武杏林大药房二十二分店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主动向医保部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等规定,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已按程序对提交申请的定点零售药店办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保协议解除后,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编码 | 经营地址 |
1 | 宁夏杏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灵武杏林大药房二十二分店 | P64018102036 | 灵武市萃园小区9号楼1单元1层商业02 |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