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文化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2024年8月1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你站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问题
(一)用药与诊断不符
1.现场检查发现,你站存在诊断为“骨质疏松、饮食性钙缺乏、维生素D缺乏病”开具维生素C注射液的违规行为,诊断与用药不符,涉及266人次,涉及医保内金额169.74元。
2.现场检查发现,你站存在诊断为“骨质疏松”开具葡萄糖酸钙注射液的违规行为,诊断与用药不符,涉及22人次,涉及医保内金额178.80元。
3.现场检查发现,你站存在诊断为“糖尿病、高血压及并发症”的门诊慢特病患者开具“六味地黄丸”的违规行为,诊断与用药不符,涉及6人次,涉及医保内金额323.04元。
(二)其他
4.现场检查发现,你站存在门慢特病患者收取“一般诊疗费”进行报销的违规行为,涉及2人次,涉及医保内金额7.00 元。
二、处理决定及整改要求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你站立即退回以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78.58元,其中职工486.49元,居民192.09元(你院已于2024年12月18日主动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不再重复退费)。
(二)你站要对照反馈的违规问题,逐条梳理、逐条整改、举一反三,对站内存在的同类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延伸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报送我局基金监管室。
退款账户
1.职工医保:银川市财政局社会保障
17000141100000546
宁夏银行光明支行
2.居民医保:银川市财政局社会保障
5009169000011-0002
黄河银行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