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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525/2024-0008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12-27
责任部门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业务工作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灵武市北郊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保险服务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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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北郊社区卫生服务站:

2024年8月2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你站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问题

(一)重复收费

1.现场检查发现,你站存在为居民患者将“一般诊疗费”(含静脉输液费用)和“静脉输液费用”同时收取并纳入门诊统筹的违规行为,涉及19人次,涉及医保内金额45.99元。

(二)其他

2.现场检查发现,你站存在违规使用“阿托伐他汀钙片”(不属于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的行为,涉及22人次,涉及医保内金额148.33元。

3.现场检查发现,你站存在违规使用“阿司匹林肠溶片”(不属于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的行为,涉及36人次,涉及医保内金额681.77元。

    4.现场检查发现,你站存在违规使用“瑞舒伐他汀钙片”(不属于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的行为,涉及13人次,涉及医保内金额981.01元。

5.现场检查发现,你站存在门慢特病患者收取“一般诊疗费”进行报销的违规行为,涉及185人次,涉及医保内金额647.50 元。

二、处理决定及整改要求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你站立即退回以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04.60元,其中职工1292.60元,居民1211.99元(你院已于2024年12月17日主动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不再重复退费)。

(二)你站要对照反馈的违规问题,逐条梳理、逐条整改、举一反三,对站内存在的同类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延伸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报送我局基金监管室。

退款账户

1.职工医保:银川市财政局社会保障

            17000141100000546

            宁夏银行光明支行

2.居民医保:银川市财政局社会保障

            5009169000011-0002

            黄河银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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