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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525/2024-0008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12-17
责任部门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业务工作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灵武市中山诊所医疗保险服务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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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中山诊所:

2024年9月27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你诊所医疗保险服务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问题  

进销存管理不规范         

射干利咽口服液销售系统上传数量小于结算数量,涉及医保金额5600.00元。 

二、处理决定

现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23年、2024年),经研究决定:

1. 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600.00元(你诊所已于2024年11月28日主动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不再重复退费)。

2. 暂停你诊所医疗保险服务协议2个月(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2月16日)。

三、整改要求

请你诊所立即整改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培训,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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