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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525/2024-0003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12-06
责任部门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业务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灵武市同善医院、灵武市恒志诊所等6家定点协议 医药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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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进一步对定点协议医药机构进行规范,现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解除以下6家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医保协议,解除以后将不再是灵武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不予结算医保费用,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贯标编码

       经营地址

1

  灵武市同善医院

 H64018100190

灵武市南熏路大唐步行街4号

2

  灵武市恒志诊所

 H64018100785

灵武市水木灵州灵馨苑1号楼1-1号房

3

灵武市新华桥仁和堂康复诊所

 H64018100108

灵武市梧桐树乡河忠村昊王米业南侧

4

 灵武市德仁康诊所

 H64018100057

灵武市上元名城北大门K6B-1号营业房

5

  灵武市欣泽康医药有限公司

 P64018100677

宁夏灵武市众海建材城13-3营业房

6

宁夏易轩堂医药有限公司尚材            大药店

 P64018100692

灵武市崇兴镇华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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