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规定,我单位受理了你诊所提出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申请,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实地查验、评估。经市医保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同意将你诊所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索 引 号 | 11640112MB16480525/2023-00054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16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业务工作 |
所属“五公开” | 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