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你店医疗保险服务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问题
(一)串刷药品
1、2021年11月5日将赖氨酸维B12颗粒串刷为龟甲养阴颗粒,涉及医保金额73元。
2、2022年2月17日将抗宫炎片、生脉饮口服液串刷为脑心舒口服液、舒铋胶囊,涉及医保金额为68.8元。
3、2022年4月23日医保虚刷三味清热止痒洗剂1盒,涉及医保金额29元。
4、2022年5月10日医保虚刷六味地黄胶囊3盒,嫌藜口服液3盒,涉及医保金额276元。
5、2022年6月2日将参苓白术散串刷为白芩健脾颗粒,涉及医保金额36元。
6、2022年7月31日虚刷筋骨康片2盒,涉及医保金额400元。
(二)医保管理、宣传不到位
1、无医保大额刷卡登记本,执业药师不在店。
2、无医保政策宣传栏。
二、处理决定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2022年度)规定,经研究决定:
1、请你店三日内(收到文件起)退回违规刷卡医保基金882.8元,并将退款回执报送医保局201室。
2、暂停你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1个月(8月24日至9月24日)。严禁在医疗保险服务暂停期间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暂停服务期间若产生医保刷卡费用,我局将予以拒付并加倍处罚。
三、整改要求
请你店立即整改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培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