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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525/2023-0001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1-31
责任部门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业务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灵武市拓宇大药房北门分店医疗保险服务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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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4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你店医疗保险服务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问题

(一)串刷药品

1、2021年10月25日,医保系统虚刷药品补肾益寿片,涉及医保金额240元。

2、2021年12月23日将乐力钙、益母草颗粒、维生素B12片串刷为阿归养血颗粒,涉及医保金额149.5元。

3、2021年12月29日将保妇康冷敷凝胶、葡萄糖酸钙口服液、薄荷喉片、咽炎片、头孢氨苄片、抗宫炎片、王牌速效胶囊、西青果颗粒串刷为驴胶补血颗粒,涉及医保金额270元。                                                                            

(二)医保管理、宣传不到位

1、部分处方书写不规范,无医师签字。

2、未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

二、处理决定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2022年度)规定,经研究决定:

1、请你店三日内(收到文件起)退回违规刷卡医保基金659.5元,并将退款回执报送医保局201室。

2、暂停你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1个月(8月24日至9月24日)。严禁在医疗保险服务暂停期间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暂停服务期间若产生医保刷卡费用,我局将予以拒付并加倍处罚。

三、整改要求

请你店立即整改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培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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