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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2MB16480525/2023-0008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6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 名 称: |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灵武市东润诊所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通知 | ||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规定,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受理了东润诊所提出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申请,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实地查验、评估。经市医保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同意将你诊所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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