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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MB16480525/2023-0005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3-04-03
责任部门: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4-03
名 称: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查找医保经办服务短板弱项,清理堵点痛点,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和基金运行效率,进一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函〔2023〕37号)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医保函〔2023〕37号)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全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万云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  峰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学军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经办中心主任

成  员:吴海军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王占文  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唐  斌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金征缴室主管

刘  庆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金监管室主管

李晓悦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待遇室主管

曹慧丽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金财务室主管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度指挥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监督检

查全面工作,研究解决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

导调研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马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分工调整或人事变动不再另行文调整,实行自然更替。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到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针对性。要按照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检查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二)压实整改责任。各股室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按规定程序处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办事。要结合检查阶段反映出的问题,定准落细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整改行动,并对整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着力机制建设。各股室要通过本次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重点、薄弱环节治理,逐步建立和完善重点问题领域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治理成果,避免问题“反弹”,着力推进经办机构各项制度稳落实,硬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让医保基金更好地发挥作用。

灵武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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