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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30/2021-0005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01
责任部门 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机构职责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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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规范简称: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级别:正科级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3个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夏季)

办公电话:0951-8769053

办公地址:宁夏灵武市健康西路退役军人事务局(二小对面)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灵武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权益维护、帮扶救助、矛盾化解等工作。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五)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局党组(局务)会议的组织、会议纪要或决议的整理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文稿(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新闻宣传信息把关上报,保密、印章管理。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纪检、宣传(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政策理论宣贯学习安排及记录)、意识形态及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民族团结、安全(国家安全、安全生产)、爱国卫生、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和双拥模范城创建,承办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指导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成员单位)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协调驻灵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工作,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和权益维护、培训就业创业。落实全市优待抚恤、慰问、帮扶援助(医疗救助),转业、退伍军人、参战参训民兵评定伤残等级的审核申报、死亡抚恤,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审核申报,褒扬纪念,移交安置,协调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建设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服务大厅。负责就业创业、受理登记(来访登记、诉求受理)、权益保障、政策咨询(来访退役士兵答疑解惑)、退役士兵接收;开展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帮扶救助(帮扶解困,困难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及一对一帮扶;帮助退役军人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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