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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30/2019-0000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2019-03-08
责任部门: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9-03-08
名 称:关于设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 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通知

关于设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 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通知

关于设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

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创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管理工作模式,探索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常态化服务机制,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宁退役军人厅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设立灵武市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退役军人服务常态化工作新格局,形成优待、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激励退役军人秉承革命传统,保持军人本色,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巩固和发展我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岗位职责

(一)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工作职责

1、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发放联络卡,登记人员身份信息、退役类别信息、生活状况信息、主要诉求信息等,建立退役军人信息登记、现役军人家属登记、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登记、矛盾间题摸底排查登记等工作台账,并及时做好信息维护更新。

2、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宣讲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

3、收集整理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反映的意见、建议,做好政策解释和與情信息报送工作。

4、定期联系下岗失业、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做好就业咨询、推荐、服务工作。

5、主动关心关怀退役军人,及时送立功喜报、慰问信,贴春联、送福字,悬挂光荣牌。

6、配合将退役军人党员纳入村(社区)党组织管理,安排参加党组织活动。

7、完成上级部门转办、交办的退役军人问题认定核实等工作,指导村(社区)服务站工作

(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工作职责

1、建立、完善、更新退役军人信息,建立档案和台账。

2、广泛宣传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

3、及时反映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意见、建议,上报基层舆情信息。

4、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

5、主动关心关怀退役军人,及时送立功喜报、慰问信、贴春联、送福字,悬挂光荣牌。

6、将退役军人党员纳入村(社区)党组织管理;做好来信来访核实认定等工作。

工作保障

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增挂相应的机构牌(机构牌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制作发放,由各乡镇、街道领取后下发),要在现有场所资源的基础上,所有功能与现有设施共享。

(一)场所保障。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摆放工作人员台签,退役军人来访接待室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服务窗口和来访接待室配备必要办公设备;村(社区)服务站内设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一室多用”原则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6平方米的功能室,公共场所和来访接待室配备必要办公设备。

(二)人员保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分别配备人员开展具体的工作。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备工作人员2名(1名在职干部、1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城区各社区配备工作人员1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军人),各村配备工作人员2人(由村委会书记及村委会副主任兼任)

(三)经费保障。各服务站经费分别列入各乡镇(街道)财政预算,所配备的退役军人工资由政府财政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退役军人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上下有序衔接。

(二)密切协作配合。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相关服务举措,充分利用好区域资源优势,推进各项优待机制的落实。同时要依据职能及分工,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政策衔接及信息互通,及时解决服务机构设立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定期对信息排摸、政策落实、服务成效等工作的情况开展进行督查和指导。

灵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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