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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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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灵武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的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402条,其中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5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1条,政府开放日30条,财政资金1条,重点工作15条,概况信息2条,部门文件1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1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优化营商环境专栏41条,建设项目环评信息100条,商事审批事项79条,药品经营许可信息65条,社会组织许可信息11条),向自治区、银川市推送动态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审批服务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部署,统一思想,全面做好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定了《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覆盖度。

(四)平台建设

一是抓好新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档升级查阅环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自助办事区、政务公开查询机、配备打印机等,完善标识标牌,由专人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政府公报阅览、办事辅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实现群众及时便捷查询、打印,保障办事群众享受全方位优质的办事体验,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群众查询浏览近5500余人次。二是利用局机关和政务大厅公示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将工作职责、履职要求、工作流程、办事程序、时限、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等主动公开。三是广泛宣传惠企政策。在政府门户网站、“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惠企政策、动态信息等。制作灵武市政务服务大厅、灵武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片,制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汇编》《企业家服务手册》《灵武市工改审批指引及办理流程指南》等,制作各种方便实用的营商环境宣传品,将营商环境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形式,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我局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公开审批、监察、保密体系,使信息公开工作在有序推进的同时能保证合理、合法性。并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本年度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透明化,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丰富;二是对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多种形式,对机构职能、重大建设、相关政策、重要决策、资金公开、审批服务动态等多方面内容进行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形式;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的格式标准化、形式规范化,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的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一是开展“旧貌换新颜 优化服务环境”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市民代表、企业代表、窗口首席代表等20余人走进灵武市新政务服务大厅,听取代表们对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内容、规划布局、智能化设备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全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打造一流政务服务平台。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印发《灵武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实施方案》,畅通灵武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4020042”,建立《灵武市营商环境投诉“直通车”制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合理诉求。自2023年1月至12月灵武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共接到银川市转办3件,咨询、投诉电话154件,受理投诉5件,办结率均为100%。

2.本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北门向南800米,联系电话:0951-4020042,电子邮箱:402004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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