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昆工中电灵武100MW保障性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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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昆工中电灵武100MW保障性风电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 | 中电(灵武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风电场坐标:东经:106°24′43.151″~106°27′41.284″,北纬:37°44′11.688″~37°45′52.590″。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计划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0kW的风力发电机以及集电线路,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为2132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132h。项目总投资4655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0.64%。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扬尘防治措施,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身车轮且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场地100%绿化。施工料场对堆土面洒水、拍压、苫盖,四周用木桩固定。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少,设置1座10m³临时沉淀池,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项目绿化和洒水降尘。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时段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区。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土石方合理平衡,无弃方。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检修人员生活废水,依托昆工中电灵武110kV输变电项目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 选用隔音防振型风力发电机、减速叶片等,加强风电机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风电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变压器油设置事故池收集,依托昆工中电灵武110kV输变电项目危废贮存库,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