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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79736/2024-0000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1-18
责任部门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水保审批事项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防洪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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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33576

联系人: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防洪工程(一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临河镇

灵武市水务局

宁夏合创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灵武市临河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422亩。主要对大、小马蹄沟疏通改建,对机场四期扩建影响的马鞍山生态林区供水管道及石坝村农田灌溉供水管道进行迁改。项目总投资11432.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17万元,占总投资0.79%。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区内道路、加工区等区域采取硬化、洒水、铺装防尘网等措施,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缩短施工时间。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为附近居民,不产生生活污水。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管道试压产生的少量废水。废水经沉淀池(1座,10m3)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须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工棚等建筑物;开挖的土石方要定点堆放;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加强维护管理,定期巡查。

(二)最大限度保持区域内的自然地貌及自然人为景观完成性,维持项目区域生物物种,保持生态系统的平衡,确保不因项目的实施而引起物种多样性的减少,做好运营期的生态检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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