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审批熙水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函〔2021〕30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熙水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索 引 号 | 640181-127/2021-00154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1-05-06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 水保审批事项 |
所属“五公开” | 服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