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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7/2021-0002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1-14
责任部门 审批服务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水保审批事项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Ⅰ号火烧区北段区域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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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Ⅰ号火烧区北段区域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4日-20211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38709

联系人: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Ⅰ号火烧区北段区域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程

灵武市白芨滩防沙林场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枣泉煤矿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4个水文地质钻孔、1个机动孔及2条临时道路。勘探区1(BKⅠ-1钻孔)的临时施工面积为1134m2;勘探区2(BKⅠ-2钻孔)的临时施工面积为344m2;勘探区3(BKⅠ-3钻孔、机动孔)的临时施工面积为561m2;勘探区4(BKⅠ-4钻孔)的临时施工面积为828m2。临时道路情况:项目设置2条临时道路,一条是连接勘探区1、勘探区2、勘探区3至大沟临时道路;另一条是连接勘探区4至大沟临时道路。其中勘探区1至勘探区2的临时道路长343米,宽4米;勘探区2至勘探区3的临时道路长658米,宽4米;勘探区3至大沟临时道路长152米,宽4米;勘探区4至大沟临时道路长307米,宽4米。

施工期:

1、废气

钻前工程:钻前工程的主要大气污染为扬尘污染。扬尘主要来自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平整场地、筑路机械作业过程中扬起的灰尘。控制汽车扬尘可采取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场地内施工扬尘应采取洒水及较少裸露地面的方式。项目所在地区风速较小,施工期钻工时间较短,完成后影响即可消失,无长期影响。

钻孔工程:钻孔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柴油机废气,柴油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碳氢化合物(HC)、NOx、SO2、烟尘、CO,项目使用合格的轻质环保型柴油成品:柴油含硫量不大于50mg/kg、灰分率不大于0.01%、含氮量不大于0.02%,热值11000千卡/kg,且项目场地空旷,排放的废气迅速扩散到大气中,对环境影响轻微。

2、噪声

本项目钻孔噪声主要产生于钻孔作业的施工活动,其噪声源主要是钻机、 柴油发电机、泥浆泵及水泵等,其源强为80dB(A)~100dB(A),经调查,200m 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采取以下措施:

⑴合理布局钻孔现场,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孔场生活区一侧,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⑵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⑶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整体设备要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柴油机、发电机和各种机泵等要安装消声隔声设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的噪声。

⑷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及疏导,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由于钻孔期较短,施工噪声随钻孔结束即可消失,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因此,施工机械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在采取上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且项目勘探期较短,随着勘探的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3、废水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泥浆及抽水试验排水、洗井水。

本项目前期钻井产生的废泥浆排入泥浆池,泥浆池采用1.5mm厚环保型HDPE规格防渗布防渗,满足环保要求,废泥浆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56.8m3/a(1.96m3/d),全部排入生活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施肥;抽水试验水量平均每孔96m3,则抽水试验排水量为480m3,抽水试验洗井排水量为688m3/a,项目抽水试验排水及洗井水与废泥浆一起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固体废物

钻前工程:钻前工程固废主要是开挖到来的土石方,挖填量能在场内自行平衡。建设所需石料需外购于有资质的开采企业,施工过程中不设置弃土场。施工期间的施工人员主要为附件农民工人员,施工场地垃圾产生量很小,定点收集及时清运,对环境影响很小。

钻孔工程:本项目完孔与设备搬迁后要进行固体废物处理,整个钻孔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泥浆、钻井岩屑及生活垃圾等。

⑴废弃钻井泥浆

废弃钻井泥浆是指在钻井过程中无法利用或钻井完工后弃置于泥浆池中的泥浆,废钻井泥浆是钻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液态细腻胶状物,失水后变成固态物,主要成分是粘土、CMC(羧甲基纤维素)、重晶石和少量纯碱等。本项目使用的为水基泥浆不属于危险废物。

钻井岩屑是指钻井过程中,钻头研磨或破碎了的岩石颗粒,主要成分是粘土、重晶石等,属于一般固废。

施工单位严格做好泥浆池防渗,提高泥浆的重复利用率;钻孔完成后,将废弃泥浆、岩屑排入泥浆池内,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⑵生活垃圾

由于本项目钻井周期较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较少,因此可在现场设置集中垃圾投放点,定期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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