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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7/2020-0019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8-26
责任部门 审批服务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水保审批事项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灵武东山坡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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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灵武东山坡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826-20209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38709

联系人: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灵武东山坡加油站项目

灵武市东山坡朔方路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22′22.62″,北纬38°06′04.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

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约4760m2主要建设加油罩棚、站房、储罐区等,其中加油罩棚投影面积为850m2主要设置安装加油岛4座,设有4台加油机,其中,3台为四枪双油品汽油加油机,1台为双枪双油品柴油加油机,汽油加油机均带分散式油气回收功能;站建筑面积1253m2主要分为办公室、设备间、值班室、卫生间等功能房间。储罐区内设4座30m3双层SF油罐(两汽两柴)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万元,占总投资的11.2%主要用于运营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等。

 

(一)项目在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卸油、加油、存储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油罐区、卸油口设油气回收装置;加油机均采用密闭加油枪,汽油加油枪配备油气回收装置,确保加油站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mg/m³)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新城保洁机械清洁有限公司定期由吸污车清掏,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储油设备须采用地埋式SF双层钢制卧式油罐,油路管线采用无缝钢管,使用焊接工艺,敷设于地下,钢罐和管进行加强级防腐处理,即采用玻璃布、沥青、聚氯乙烯工业膜等材料做成多层防腐涂层(其总厚度不小于5.5 厘米)。储罐区、密闭卸油点等重点防渗区域,通过采用混泥土结构、防渗涂层、防渗管沟等措施,确保防渗系数≤1.0×10-10cm/s;站区道路地面等一般防渗区域,通过采用黏土铺底、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确保防渗系数≤1.0×10-7cm/s。

3.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油机底部设置减震垫进出站口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临近环境保护目标边界处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

4.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油罐清理及检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产生的油罐油泥(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08-251-001-08)全部由第三方公司统一收集回收,不得在站区内贮存,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二)落实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提出的各项防止风险事故发生和事故发生时的急救处理措施和要求。

该项目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每个油罐须各自设有卸油管道和卸油接口,并在卸油口设快速接头和密封盖。汽油管道和柴油管道的通气管道须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要设置阻火器。加油站工艺管道的选用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2014修订)》(GB50156-2012)有关规定。加油作业区、油罐区等区域设置灭火设施,安装报警装置,并在站区配置消防沙箱、消防器材箱、灭火器箱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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