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灵武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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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灵武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建设项目 | 灵武市临河镇临河鼠疫站南侧 |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大厅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占地面积5698m2,建筑面积1495m2。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检验检疫中心综合楼、车辆消杀中心、动物隔离圈及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池等。项目主要负责灵武境外进入灵武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经施工场地设置彩钢围挡、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作业面采取湿式作业、遗留厂区建筑垃圾等采取遮盖措施、大风天气禁止施工等措施。 (2)建筑施工废水 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严禁乱排。 (3)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地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等措施。 (4)施工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采取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降低人为噪声、局部设置声屏障等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后,废气主要为厂区拉及转运站、污水处理池、动物隔离圈产生的恶臭气体及车辆尾气。项目垃圾转运站设置一套喷雾降尘除臭装置(降尘效率约90%、除臭效率约70%),污水处理站采取密封遮盖措施、动物隔离圈粪便采取定期清理。项目运营后,停车场汽车会产生一定浓度的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中主要成分为CO、NOx和总碳烃化合物,其中CO是汽油燃烧产物,总碳烃化合物是汽油不完全燃烧产物,NOx是汽油爆裂是进入空气中氮和氧化合而成的产物。本项目停车场属于露天停车场,汽车尾气为非连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且场地通风性能好,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垃圾转运站内部设置垃圾集装箱,垃圾集装箱采用钢结构,不会产生撒漏,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6.5kg/d),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碎纸屑、果皮等,生活垃圾在厂区储存期为30d,因此生活垃圾储存期间产生少量垃圾渗滤液,和生活垃圾一起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采用快速检测试剂对进场动物的血或尿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产生的少量血、尿收集至专用容器储存,储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兴庆区仁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职工及司机)及消杀中心地面冲洗废水,废水产生量为723.6m3/a,建设单位拟在厂区设置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厂区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5.3m3/d。厂区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及消杀中心地面冲洗用水。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池泵、运输车辆噪声及动物活动叫声等。污水处理池泵噪声采取基础减震、消声措施;运输车辆噪声采取减速带、禁止鸣笛、限速等措施;动物活动噪声采取提高检疫速率、降低隔离时间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检测试剂及动物粪便。 生活垃圾:收集储存至厂区垃圾转运站垃圾集装箱内,定期有临河镇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废检测试剂:主要为厂区检验检疫大厅产生废检测试剂,废检测试剂属于危险废物(HW01、废物代码900-001-01),收集储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5m2),定期(每季度)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动物粪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动物粪便产生量为10.71t/a。动物粪便采取干清粪工艺,由人工清理,临时储存于动物隔离圈西侧(占地10m2),定期(一周)清运,用于周边农户农田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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