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灵武市学海煤炭经销厂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4月28日-2020年05月0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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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灵武市学海煤炭经销厂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银川市灵武市崇兴镇 | 灵武市学海煤炭经销厂 |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灵武市学海煤炭经销厂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位于灵武市崇兴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9' 51",北纬38°2' 7"。项目总占地面积1845.9m2,租赁灵武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杜木桥供销社,在其院内建设一座封闭的储煤库及配套加工设施,主要进行洁净煤的存储和配送,不进行煤炭加工、筛分、洗煤、配煤等生产活动。项目购进宁东地区清洗分选后的块煤,建成后每年可为周边地区提供3000t的优质清洁煤。项目总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的37.1%。
| 一、施工期污染环节分析 1、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分析 (1)扬尘:①施工废物的清理及运输;②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储煤库定喷雾抑尘设施及除尘设施的安装,加工区的封闭处理,洗车台及洗车设备的安装。措施:①严格控制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出道路每天及时清扫及洒水,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清洗车轮。②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防晒网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及时清理,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③不得在现场搅拌混凝土。④对开挖作业面、堆放的建筑垃圾、材料等表面进行适当洒水抑尘,防止因开挖和建筑垃圾、材料长期堆放、表面干燥引起扬尘。⑤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⑥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2、施工期水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由于项目总体工程量不大,施工人员用水量相对较少,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分析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及施工期安装设备等噪声的影响。为进一步减轻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①项目施工期在四周设置围挡,利用围挡的隔声作用减缓施工期间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③高噪声建筑施工机械的使用宜安排在白天使用,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④承担原材料及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及途经环境敏感点时要做到减速慢行,严禁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于项目总体工程量不大,设备安装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设备安装废料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环节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主要是粉尘、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以及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和进出项目区机动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储煤库粉尘。 本项目设计为封闭式储煤库,通过屋顶喷淋设施,储存区和装卸区布袋除尘设施等措施后,所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 项目车辆冲洗台的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员工使用周边公共厕所。项目无废水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煤车辆行驶、装卸煤时装载机及水泵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80dB(A),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煤泥以及生活垃圾。项目煤泥定期清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