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2020年灵武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育才街(南熏路-镇河路)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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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020年灵武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育才街(南熏路-镇河路) | 灵武市育才街 |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雨水主管:D400,290m;D500,280m;D600,380m;雨水口43个,D300雨水连接管420m;新建污水主管:D500,285m;D600,670m;D400,180m。1300×1300mm检查井41座,1800×1800mm检查井3座。管道实施完毕后对破除的路面予以恢复,翻建道路两侧人行道,更换混凝土道牙、树框为花岗岩材质。恢复施画交通标线。完善城市排水防涝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相关终端设施建设。在易涝点布设雨量计,在雨水管网终端或中端建设的雨水调蓄池和提升泵房,设置液位计、流量计等设备,加强数据实时采集与传输。 | ⑴废气 施工物料四设置围挡,物料堆场采用篷布遮盖,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风速超过四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输车间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定期洒水降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管道通球试验废水通过临时管道引出,用于周边绿化带用水,生活污水依托育才街两侧灵武市全民创业园公厕处置。 ⑶噪声 施工期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施工两侧距离居民区较近,建议采取隔声屏障。项目噪声经过隔音、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更换下来的地砖和路缘石由建筑垃圾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