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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7/2020-0009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4-10
责任部门 审批服务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水保审批事项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2020年灵武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灵州大道(西昌街—东盛街)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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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2020年灵武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灵州大道(西昌街—东盛街)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410-2020416(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38709

联系人: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020年灵武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灵州大道(西昌街—东盛街)

灵武市灵州大道(西昌街—东盛街)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夏博识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点位于灵武市灵州大道与西昌街交汇处,终点位于灵州大道与东盛街交汇处,路线整体东西走向,全线总长2710m,其中雨水主管道全线总长约2325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铺设雨水主管道以及配套的雨水检查井,并对新建管道段破除的路面予以恢复;更换调整已有破损雨水篦子和检查井盖。

施工期:1废气: 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防止施工中物料和杂物飘散。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 设置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及时清扫。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辅以清扫洒水抑尘措施。 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 ⑨施工现场防治措施必须做到“六个100%”。

2废水: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施工沿线公用设施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管道试压水可通过临时管道引出,用于周边绿化带用水。

3噪声:①施工期敏感保护目标段设临时挡声板尽可能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施工噪声、运输车辆鸣笛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量避免高噪设备同时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时间尽量避开中午休息时段。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分别依托施工人员临时居住所在小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弃方集中送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弃土场进行处置。

5生态:①做好车辆及施工人员管理,对植被不得造成破坏②施工分段进行分层开挖,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③土堆周围要采取措施,防止雨水的冲洗造成水土流失,剩余的弃土及时清运。④竣工后应及时恢复地表,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用要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对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要安全处置

运营期: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无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雨水管网收集的雨水道路路面雨水通过设置于路面的雨水口汇集后进入排水主管道后统一排出,可以达到雨污分流的要求,对地表水影响轻微。生态:及时实施公路的绿化工程,加强管理与养护。强化公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保护沿线的已有自然景观,防止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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