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宁夏义众鑫畜牧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38709
联系人: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宁夏义众鑫畜牧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 | 灵武市白土岗乡养殖基地 | 宁夏义众鑫畜牧有限公司 | 湖北苇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300亩,主要建设双列对头式泌乳牛舍7栋,标准化后备牛舍4栋、犊牛舍2栋,挤奶厅1栋,青贮池4座,草料棚2座,堆粪场1座,牛舍饲喂舍两侧均配套建设奶牛运动场,配套建设办公室、宿舍、污水处理站及其它附属设施,年存栏奶牛3000头。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影响因素有扬尘、机械及车辆尾气。建设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施工,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及尾气排放。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控制在最低。 ②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排气筒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建立临时声障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11)要求。 ③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地点妥善处置。 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箱,固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 ④废水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生活废水设有简易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及防治措施 ①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饲料加工粉尘和养殖场产生的恶臭,养殖场恶臭异味产生源主要为牛舍、堆粪场和污水处理站等。 恶臭:①建设单位应对牛舍的牛粪进行清理,采用干清粪方式;牛舍内须加强通风,加速粪便干燥,及时清理粪便,减少恶臭污染。 ②对堆粪场的牛粪贮存和污水处理站加强过程控制和清运管理,减少牛粪和污泥堆存,并采用加盖措施,以减轻臭味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③为防止蚊蝇孳生,应根据蚊蝇生活习性,采用人工、机械配合喷药的方法预防蚊蝇孳生。 ④加强牛舍与饲料堆放地的灭鼠工作,预防疾病的传播。 ⑤牛舍、活动场及粪污堆放场定期喷洒除臭剂 粉尘:本项目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措施,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污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负压收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箱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不低于90%,处理效率不低于90%。 ②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总量为55.8m3/d(20367m3/a),废水经拟建处理规模为80m3/d、处理工艺为“三级沉淀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池→厌氧反应池→A/O池→二沉池→消毒→氧化塘。”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中标准后,用于企业厂区及周边林带绿化;冬季储存于蓄水池(10000m3),待春季用于企业厂区及周边林带绿化。 ③噪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饲料粉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固体废物主要有牛粪、垫料、病死牛尸体及胎盘、污水处理站污泥、兽医站少量医疗废物、饲料加工收集粉尘及生活垃圾。牛粪暂存于堆粪场,每月清理1次,外售于宁夏鹏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有机肥生产;牛舍垫料每半年清理一次,存放于堆粪场,与牛粪一并外售至宁夏鹏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病死牛尸体及胎盘运行初期送往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永南村的银川仁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待灵武市白土岗乡养殖基地无害化处置中心运营后,委托灵武市白土岗乡养殖基地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饲料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运,将其进行脱水处理后,运至堆粪场暂存,与牛粪一同外售于宁夏鹏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有机肥生产;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