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灵武市小西牛牧业有限公司灵武市白土岗第二牧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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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灵武市小西牛牧业有限公司灵武市白土岗第二牧场 | 灵武市白土岗乡养殖基地 | 灵武市小西牛牧业有限公司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95431平方米,约合29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泌乳牛舍3座,干奶牛和产牛舍1座,青年牛舍1座,犊牛舍1座,挤奶厅1座,青贮窖1座,精料库1座,草料库1座,污水处理车间一间,堆肥区一座,氧化塘两座等配套服务设施以及办公生活区等,奶牛年存栏3000头。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现场定时洒水降尘,道路硬质覆盖,粉性物料采取封闭、遮盖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设置防渗旱厕,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收集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10m3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有设备噪声、机械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机械采取减振措施。 4、固废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清运至指定地点,弃土作为回填材料利用,生活垃圾由园区统一清运车进行清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1)恶臭气体 本项目恶臭主要来源于牛舍、堆粪场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优化饲料配比,及时清理牛舍和堆粪场牛粪,对牛舍、运动场及堆粪场定期喷洒除臭剂,强化牛舍的消毒设施,加强场区绿化以降低恶臭污染物的浓度确保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2)粉尘 本项目粉尘主要在饲料加工工段产生,饲料加工在半封闭式干草棚内进行,采用半封闭日粮混合搅拌设备,设备均自带收尘设施。粉尘的净化效率可达99%,经净化后的含尘废气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mg/m3)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挤奶厅地面及奶缸清洗废水。上述废水经厂区拟自建处理能力15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斜坡沉淀池+隔渣沉淀池+调节水池+溶气气浮机+混凝沉淀池+配水提升池+UASB反应器+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消毒”。无害化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用于旱作农田灌溉。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TMR搅拌站内饲料配料混合设备、污水处理站水泵及牛群活动叫声等。噪声声级在70~90dB(A)。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 根据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果,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后,预测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衰减至厂界外1m的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有牛粪、病死牛尸体及胎盘、污水处理站污泥、兽医站少量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 牛粪采取人工机械+人工干法清粪方式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做到日产日清,处理后的牛粪存放于堆粪场,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脱水处理后与牛粪一起外售于吴忠市利通区绿地牛粪厂进行有机肥生产。运营初期将病死牛尸体及胎盘送往有资质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待灵武市白土岗乡养殖基地无害化处置中心建成后,运往灵武市白土岗乡养殖基地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脱硫剂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饲料加工收集的粉尘作为饲料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