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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7/2020-0003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2-28
责任部门 投资项目审批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水保审批事项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银川河东机场油库增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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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银川河东机场油库增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228-202035(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38709

联系人: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银川河东机场油库增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临河镇银川河东机场油库南侧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油库增容项目,新建2座5000m3立式拱顶锥底油罐(含内浮盘),2座100m3高架底油罐,消防泵房及配电间,消防水罐,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隔油池、含油污水处理间等

废气:油气排放浓度及排放效率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罐区初期雨水、地坪冲洗水、油罐清洗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排放至含油污水处理间,经含油污水处理间处理后排入机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主要包括电焊机、起重机、切割机、运输汽车等,噪声值约为85dB(A)。加强管理,禁止在夜间进行施工,如需施工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结合距离衰减,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限值。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运输车产生的噪声,与现有工程的噪声影响情况相比变化不大。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后,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的固体废物为污水处理池产生的油料、降品油,废滤芯等。

降品油收集于10m3埋地污油罐由具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产生的废滤芯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资质单位不落地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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