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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79736/2022-0050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9-21
责任部门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提高市场主体活力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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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采取实地走访企业、现场问询等调研方式,了解企业、项目具体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根据日常的审批工作情况,梳理各项改革实施成效及难点。汇总总体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场主体持续增加,风险与活力并存。截至8月底,灵武市累计注册市场主体20972户,同比去年增长27.5%。其中:企业总量达到6103户;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143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达到559户。经过对今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调研情况的掌握,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较往年有以下四个特点:创业密度较低。按照灵武市29.6万人计算,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70.85户,其中每千人拥有企业20.62户,与发达地区存在明显差距,创业活力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二是市场主体“死亡率”高。今年来,注销市场主体1800户,同比增长24.56%,注销市场主体数远高于去年同期;三是中小企业生存困难。新登记市场主体一年存活率仅为91.7%,三年存活率44.03%,五年存活率37.10%,可以明显看到市场主体0-3年之间,属于生存困难期,大多市场主体经营困难;四是服务业淘汰更新加速。从上半年新登记的市场主体数量来看,增长强劲的市场主体重点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住宿和餐饮业,但注销市场主体也主要集中于这几个行业,同类市场主体在当下淘汰更替同样较快。

(二)项目备案集中增多。截至8月底,2022年灵武市社会类投资项目立项备案165件,备案投资资金136.6亿元,同比增长139%。其中: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项目有22个,同比增长57.1%;投资金额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项目有35个,同比增长169%;投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108个,同比增长163%。经过梳理今年项目立项备案情况,今年项目备案类别主要集中在分布式光伏、农林牧渔业、房地产这三个行业(其中分布式光伏项目75个,农业、养殖业及相关辅助项目33个,房地产项目8个),共占总项目70.3%。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部门联动,主动服务企业促活力。为促进和提高市场主体活力,我局针对企业及项目在实际的审批环节中的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推出个性化的服务方案。一是持续做好再生资源企业集群登记,联合税务局及多家银行对1426户再生资源回收实行现场办公,实现一天办结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二是开通“优秀企业家”绿色通道,设置“优秀企业家”服务室,成立优秀企业家服务工作队,确保每周一次到现场实地开展调研和指导审批服务,力促全市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截至目前,共为180余个项目提供现场指导服务。三是加强前置服务,针对蒙牛、华电等招商引资企业需求,联合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税务局等部门事前审核并提供预约、在线咨询服务,保障企业手续能够一次性审核完毕,避免企业多头跑路;四是制定了《灵武市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灵营商指挥办发〔2021〕6号),开展简易低风险项目定制审批。目前,高新区已对符合简易低风险项目(年产4000吨瓦楞板生产项目)竣工验收1起,取得定制审批实效。

(二)深化各项改革,优化审批措施提效率一是推行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实行个体工商户“秒批秒办”改革,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限缩短至3小时,个体申领营业执照实现即来即办,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二是坚持把市场主体需求作为第一导向,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狠抓“四扇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落实情况,让改革的“小切口”激活了市场主体活力的“一江春水”。截至目前,共有2个行业实现“一照准营”,有109家市场主体持备案表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备案,有539家市场主体“一诺办证”,累计为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事项减少申请材料1400余件。

三是持续推行“一业一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结合灵武市市场主体经营特点及热门行业,聚焦“场景式”“一站式”服务,在前期33项“一业一证”事项清单基础上,本着“应归尽归、能办尽办”的原则,又深入梳理辖区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7大项21小项,让40个行业实现“五个一”(一单覆盖、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证准营)。目前,共累计核发行业综合许可证77个。四是全面开展联合验收工作,参照《银川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操作规程(试行)》,实行一家牵头、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模式,通过工改系统开展联合验收。截至目前,已办结联合验收项目28件。五是全面优化“水电气”报装,提升集成服务。优化供水施工方案,将工程成本控制在2万元以内,切实降低了企业施工成本;优化供电服务,推行客户经理、项目经理“1+1”联合作业模式,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工程实行限时制,配套工程建设时限最低压缩在5个工作日以内;优化获得用气流程,将“工程验收”与“开栓通气”流程合并,加快了项目通气速度,提高了为企为民的服务效率。

二、面临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审管责任仍需进一步厘清。近年来,审批部门陆续收到多起要求撤销商住楼下开办诊所、洗车行、小饭桌、废品收购站等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投诉,居民认为上述行业开办于商住楼下,影响其生活,虽反复解释建议其走民事调解或监管协调路径,但因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成本最小,居民和平台往往把审批局作为申诉问题的第一入口。而为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审批局只有审批职能,无事中、事后监管权责,无法处理相关投诉,致使群众反复投诉。

(二)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有待提升。全社会重信守诺的社会氛围还未完全形成,市场主体为获得许可提供虚假承诺的现象时有发生,协同监管执法难度大、成本增加,事中事后的惩戒措施缺乏法律法规和信息技术强有力支撑。

(三)部门间审管信息互通不足。因各部门对改革政策执行深浅不一,数据共享互通存在壁垒,导致数据共享不畅、审管联动不足。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服务效率,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审批和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相对集中权“审管分离”改革权责清单,本着“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审管责任。对已划转至审批局的事项,请相关监管部门积极做好监管服务;对委托审批局进行帮办、代办的事项,请相关部门明确主体责任。

(二)扩大宣传力度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审批局通过在大厅滚动播放“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案例、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对已划转至审批局相关事项的监管部门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达不到要求的,要将有关事实和处理结果反馈至审批局,审批局与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联合惩戒”,依照相关决定撤销审批决定。

(三)聚焦协调联动,持续提质增效。审批、监管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探索建立健全审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制度,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并通过传达文件精神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确保及时协调解决“一业一证”“告知承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改革措施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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