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4-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政务服务中心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12345便民服务热线李先生投诉办理房产证有关事宜情况说明的函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银川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现将12345便民服务热线李先生反复投诉办理房产证有关事宜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李先生父亲李生财在1999年建设位于灵武市灵白路东侧二层小楼01栋的房屋,当时将房产证抵押到了银行,在2001年其父亲离世,在2017年12月25日左右市民到灵武市政务大厅不动产中心办理房产证,被告知需要还清贷款解冻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后市民到银行将贷款还清之后,被告知由于搬迁,原件已经找不到。接着市民到灵武市政务大厅不动产中心补办,一共在公证处交了4300元的公证费用,且在地税交了660元的印花税,但一直未办理房产证。灵武市政务中心不动产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目前两证合一,须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后再办理房产证。李先生于2018年3月29日、3月30日、4月4日和4月8日分别进行了投诉。  

2.问题处理情况:接到投诉后,我中心安排纪检监察室

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之后做了答复,但李先生均不满意。随后,针对李先生的第四次投诉,我中心主要负责人于4月13日下午召集了不动产窗口的首席代表再一次向李先生进行了答复,在说明情况以后,提出以下三条最终答复意见:

1.关于银行丢失李先生证件事宜,建议李先生按法律程序起诉相关银行。

2.关于:在2017年12月25日,李先生在没有携带齐全资料的情况下到政务大厅声称要办理房产证,随后向不动产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并声称自己已告知工作人员属于自建房,而工作人员没有向李先生解释清楚补办的具体程序,直接让李先生去公证、交印花税,李先生认为这是不动产工作人员服务不规范、对业务不熟悉所致事宜,建议李先生按照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关于该块土地办理不动产手续事宜,建议李先生应按照个人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的程序办理。

特此说明。

(联系人:张珊    15809603273)                         

灵武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