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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关于自治区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二项)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1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涉及我市的整改任务:“审核验收不严。部分环评报告避重就轻、甚至漏项,宁夏领航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普遍未对污染物产污环节做准确分析预测,导致后续监管存在盲区。项目竣工企业自行验收走过场,宁夏华生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验收监测和自行监测报告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问题。  

责任单位: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整改目标及措施:

1.202112月底前,对辖区(园区)内排污企业进行排查,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进行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对企业项目环评审核验收,防止出现验收走过场现象。

2.强化对企业环评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与治污设施、排污总量等不相符的情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3.坚持重拳治污、铁腕执法,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体系,严格执法,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重打击;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生态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排污许可登记、核发工作。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进行排污许可证办理。建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台账,及时将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报送相关监管部门。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实现“一站式”管理。

2.依法项目环评审批,从严把关,发挥“控制闸”作用。严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形成清正廉洁、纪律严明、责任意识强的工作态势。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通过集体决策,联合审查、集体把关等,确保审批不降级、不越权、不违规。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及其他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强化环评管理,严把准入关,坚决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确保全市企业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发展。2021年完成了50个项目环评审批,其中宁夏丰岗农牧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宁夏仁昊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因环评报告文本编制质量差,均召开了二次专家评审会。同时,召开白土岗养殖基地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复核会,约谈16家环评机构,并签订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机构从业行为承诺书。

3.加强审管互动衔接。建立健全审管互动常态工作联动机制,构建审批、监管部门“信息畅通、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征求意见,邀请环境监管部门参加项目环评专家评审会,并将审批结果同步抄送环保监管单位、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属地管理单位等部门,环评文本和审批文件及时报送监管部门,便于执法监管,提高审管效率。

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意识。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工作宣传范围和宣传效果,采取多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自媒体平台发布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减少未批先建情况发生。若发现企业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及时将信息反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处罚,并督促企业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灵武市委、市政府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对银川市、灵武市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落实,完成了整改目标,经验收组检查验收,符合销号条件,同意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51-4038709

联系地址:灵武市龙凤家苑向南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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