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灵武市驿岗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加气站项目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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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灵武市驿岗能源有限公司新建加油加气站项目 | 灵武市211国道与古石线交口西侧 | 灵武市驿岗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润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灵武市211国道与古石线交口西侧。项目占地5656.25m2,其中绿化面积为9696.25m2。项目计划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55万元,占总投资的6.04%。项目主要建设加油加气棚、站房、储罐区等,其中加油加气棚建筑面积为518m2,主要设有2台汽油加油机、2台柴油加油机、2台LNG加气机、2台CNG加气机;站房建筑面积为930.6m2,主要分为配电室、营业房、值班室、卫生间等。储罐区内设2座30m³柴油储罐、2座30m³汽油储罐、1座60m³LNG储罐及1座5.32m³CNG储气瓶组。 | 1、施工期 ⑴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罩棚焊接组装烟气、施工机械、车辆及餐饮住宿区及站房装修废气等。主要防止措施为施工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篷布,注意车辆维修保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风速大于五级的天气应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项目停止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建筑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量很少,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⑶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机定点堆存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噪声 为了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施工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采取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施工单位在22:00~6:00期间不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应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发布公告,采取临时挡墙等防噪声措施;施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限速行驶,车辆夜间进行连续施工作业时,行车速度应小于30km/h,并尽量避免鸣笛等措施。 2、运营期 2.1废气 ⑴汽油和柴油卸车、贮存和加油废气 本项目年销售柴油量为5475t、汽油量为5475t,经计算本站在卸油、储油、加油作业等环节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总计为1.767t/a。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进行控制。 (2)LNG储罐闪蒸气 LNG储罐的闪蒸气主要以总烃形式存在。LNG低温储罐产生的BOG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320t/a(0.876kg/d)。本项目LNG储罐设置BOG回收橇,80%的BOG可被冷凝回收。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64t/a(0.0073kg/h) (3)天然气壁挂炉燃烧废气 项目运营期冬季取暖采用天然气壁挂炉供暖,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其中产生颗粒物产生量1.45kg/a,SO2产生量1.86kg/a,NOx产生量18.25kg/a。项目采用排气筒将壁挂炉烟气引指外面排放 (4)汽车尾气 项目预计每天平均有300辆汽车进出站区,在此过程中将产生汽车废气污染,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及总烃,由于车辆在站内行程较短,排放量较少。 2.2锅炉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粪车定期拉运至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油渣。生活垃圾通过站内设置的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附近垃圾收集池统一处置;项目油渣每3年清理一次,油渣的收集及运输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进行收集、运输及储存,在本站油渣不落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4噪声 本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潜液泵、压缩机、加油机及LNG加气机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机动车进出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铺吸声海绵,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机座进行减振等措施以降低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对交通噪声采取严格管理出入区域内的机动车,要求车辆进站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