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倾力打造全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合力破解影响市场活力和群众办事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企业开办(注销)更便利。依托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平台,企业全流程开办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审批”,开办时限缩短至3小时,新办企业“零费用”,企业简易注销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2021年底,累计在册市场主体18890户,企业登记网办率达95.2%,累计简易注销企业717户,为群众减免登报费用8.6万元。个体登记更智能。推行“无人工干预”审批服务模式,启用个体登记智能自动审批机,申领营业执照时间缩减至十分钟,实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自主申报、自动核准、快速登记、当场领照”,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截至目前,秒批秒办1171件,秒批率79.6%。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印发《灵武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将5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范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印发《灵武市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聚焦“场景式”“一站式”服务,梳理发布涵盖药店、便利店、学校、宾馆、饭店等33个行业的准营准入“一件事”服务清单。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提速。印发《灵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设立“工程建设项目一体化审批专区”,建立首席服务官制度,当好“店小二”,全程保姆式跟踪服务好全市155个重点项目和养殖基地103家企业,为项目落地建设保驾护航。2021年73个重点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审批,完成率100%。大力实施“集成审批”“一张蓝图”“全程网办”等十项重点改革举措,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整治,逐步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三是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优化服务机构设置,新设立副科级民生服务中心8个,完成近百个民生服务场所标准化提标升级改造,基本建成“百事通办”10分钟便民服务圈。打破户籍限制,实现全域无差别受理。针对非户籍居住地的城乡居民,开展就近受理、代办服务。启用乡镇(街道)审批服务专用章,推行“群众点餐,代办员上菜”新服务模式,公安户籍、人社、民政等领域122项事项可就近办,民政、人社、医保、残联等37项赋权事项在全区首先推出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办结、结果推送赋权部门模式,使群众办事“只盖一枚章”,百件事“进一门”可办。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改革任务分工,健全部门联络机制,齐心协力推动改革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强化宣传引导。在政府门户网站、“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惠企政策、动态信息等。聚焦评价评测。针对2020年全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市营商办牵头,积极沟通对接,查找漏洞与短板,印发《灵武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报告(2020年度)》,促进相关问题整改提升;聚焦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召开培训部署会,统一思想、协调联动,全力以赴做好我市2021年宁夏营商环境年度评价工作。狠抓督查检查。围绕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对相关部门进行集中督查、日常督查、走访调研和上门指导。
(三)严格规范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动态更新权责清单。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许可情况和自治区四级四同工作要求,在全面梳理我局审批业务涉及的100余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形成我局权责清单,并通过灵武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做到了底数清、家底明,真正将权力行使置于阳光之下。二是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制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推动、完善、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工作落实、落细。2021年,共审查合同11件,由我局印发或提请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提升了政策制定水平。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作《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汇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依法有效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制定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并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报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以机制建设为核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2021年,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根据领导分工,对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2个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持续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法治工作人员占局执法人员总数比例达到50%。二是统筹部署法治建设任务。印发《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21年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同部署、同推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团结。三是发挥党组示范引领作用。把干部学法用法贯穿于普法教育、法治实践和审批改革创新的始终,按照集体自学+专家辅导+交流研讨“三位一体”学习模式,坚持每月至少1次中心组学习,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以常态化法制监督为手段,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批
强化作风建设。在政务大厅设置党员示范岗,亮明党员身份;开展“四比四看”评选活动,今年共计评选“四星”33人,开展“我是办事人”换位体验、“金点子”征集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设立“石榴籽”工作室,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5起,现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1件;加快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用群众满意度倒逼优化服务率。强化纪律建设。修订《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层层签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杜绝窗口腐败》承诺书,结合政府12345投诉情况,常态化开展审批服务纪律作风监督检查。2021年,共受理12345投诉67件,均已处理;扣除绩效43484元。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对法律顾问进行年中、年终考核,持续强化法治护航作用,重视法律顾问在参与制定重大决策、进行重大行政审批、起草规范性文件、签订经济合同等方面的护航作用,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份。
(三)以普法教育常态化为抓手,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一是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变更,修订《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普法内容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及普法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普法职责,细化普法任务,列明普法措施,量化考核标准。二是切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2021年,除组织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外,将宪法、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依法治国重要理论等基本法律知识列入局党组会、工作例会。先后组织举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培训班、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会、习近平总书记宁夏视察讲话精神贯彻培训班、民法典学习班、以案释法专题培训等专题讲座,累计参训人数达150余人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干部网络和“法宣在线”学习,参学率100%、通过率均达到100%。三是切实强化服务对象普法。利用政务大厅电子屏等宣传阵地,重点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治常识,将服务与普法“二合一”,让实施审批、提供服务成为向办事群众弘扬法治精神有效途径,积极探索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法治宣讲、多媒体宣传,促使办事群众既能体验到舒心便捷的政务服务,更能时时刻刻感受到风清气正的法治文化。四是运用发挥好智囊作用。充实专家库法律人才,聘请研究学者、专家等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专题研讨等,共同应对破解制度障碍和实践问题,推动“放管服”改革实现新突破。围绕审批与改革遇到的堵点,执法过程中法律适用难题,邀请执业律师、行业专家通过培训、讲座、座谈会等方式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充分利用好专业法律人才,“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为改革创新“把脉指向”。五是严格规范法律审核制度。严格遵守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经法制审核程序的原则,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严格执行法制审核送审、合法性审查、上报程序。
三、存在问题
一是多项改革职责赋予审批局,现有人员力量远不能满足群众和企业的办事需求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尤其专业审核人员紧缺。二是市级政务大厅所承载的服务功能、服务范围已不能满足当前需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基础还很薄弱,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率还比较低,企业群众办事“进一门”打了折扣。三是基层政务服务改革中,各行业部门还需加大赋权力度,推进更多事项就近办,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登记、不动产登记、纳税缴费等便民服务还未完全实现就近在乡镇民生服务中心“一门”办理。四是银川市“一窗综合受理平台”虽已上线启用,但与专业审批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部分事项还通过专网或线下办理。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目标”引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调查研究和督查暗访,狠抓测评,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争取18项评价指标中5项以上指标进入全区标杆指标,努力建设政策更优、审批更简、成本更低、服务更好、监管更准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坚持“便民”理念,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一是牢固树立“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依托全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APP、银川市“一网通办”平台,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四减一优、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网上办”“掌上办”“一件事一次办”“一证(照)通办”。二是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理事项,持续推进更多事项“跨省通办、全区通办”,不断拓展“跨省通办”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实现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三)坚持“利企”站位,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全流程控制在3个小时以内,网办率达到95%以上,确保企业注销网办率80%以上。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无审批”“四类方式全覆盖”。全力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在其他行业领域核发《行业综合许可证》,扩大“一业一证”政策影响力。确保全市市场主体同比增长率达5%以上。
(四)坚持“发展”目标,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规范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办理,优化审批服务,加大审管联动,提升集成水平,确保各项惠企政策发挥最大作用,实现政府投资类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控制在6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
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