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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做出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9-2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5日-2019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38709

联系人: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华电宁东三期70MW光伏复合项目

灵武市马家滩镇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灵武市马家滩镇。项目占地以租赁(临时占地)和永久性征用(永久占地)的方式取得使用权,工程占地总面积约1648亩(109.87hm2),其中永久占地8.46亩(0.564m2),临时占地1639.54亩(109.31hm2)。项目规划容量为70MW,共186680块375Wp单晶硅组件,组件采用固定倾角35°安装方式,采用21套3125kVA箱逆变一体化设备,每个3.3MW的子系统共有26块组件串联的组件串为342串。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板区、管理区、进场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组成;职工生活区依托华电宁东风电场一期生活区办公,本项目管理区采取无人化值守。项目总投资3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占总投资的1.43%,施工期3个月。

1、施工期

1.1废气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土方开挖、回填,建筑材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扬尘的产生,施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进行,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散装物料运输及堆存采用篷布遮盖以及“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通过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扬尘中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可控制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内,并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不利影响也会随之消失。

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其作用范围及持续的时间均有限,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结。

1.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及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废水。施工场地留宿人员约为20人,其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28m3/d(用水量为80L/人·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旱厕堆肥后运走做农家肥;施工现场设1座5m3临时沉淀池,混凝土搅拌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区域内水环境影响较小。

1.3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本项目土建工程较少,经土方平衡后无废弃土方产生;施工人员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20人垃圾产生量约为0.01t/d,经收集后定期送至马家滩镇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

1.4噪声

为了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施工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规定。采取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施工单位在22:00~6:00期间不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应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发布公告,采取临时挡墙等防噪声措施;施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限速行驶,车辆夜间进行连续施工作业时,行车速度应小于30km/h,并尽量避免鸣笛等措施。

1.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由于土地开挖、建材运输等,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由于项目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支架最低点距地 1.5m。在施工期不进行大规模场平处理,因地制宜随坡就势的布置光伏阵列项目,土方工程量小,对地表扰动小,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有限,并随施工期的结束、水保措施的实施将逐渐消失

2、运营期

2.1废水

本项目采用无人值守,工作人员平时在华电宁东风电场一期生活区办公,华电宁东风电场一期位于本项目厂区西侧1.5km处,有完善的供排水设施,可满足本项目工作人员办公需求。华电宁东风电场一期与本项目为同一建设单位,因此,本项目办公依托宁东风电场一期工程可行。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电池板定期清洗产生的废水。为保证电池发电效率,光伏电板需要定期清洗,每个月定期清洗1次,如果遇到沙尘天气等恶劣气候随时清洗。本次评价按照清洗12次/a计算,每次清洗用水20m3,则清洗用水240m3/a,清洗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清洗废水排放量为216m3/a,主要污染物为SS,流至光伏板下的地面散排蒸发,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2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服役期满后的废旧电池板、达到服务年限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以及变压器维护、事故时产生的变压器油,其中废旧电池板由厂家回收;达到服务年限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及变压器维护、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由专用库房临时贮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铅酸蓄电池为2年更换一次,一次10-20组,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达到服务期的铅酸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0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4-49”;变压器维护、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变压器油与含矿物废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废变压器油产生量约为5m3

升压站内设置事故油池1座,容积28m3;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20m2。事故集油池、危废暂存间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其防渗性能良好,设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以杜绝渗漏,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2.3电磁影响

经类比,本项目110kV升压站四周及衰减断面的工频电场强度在20.56~359.88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159~0.701μT;衰减断面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在30.45~1232.59V/m 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在0.162~1.245μT之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均满足《电衰减断面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本项目110kV升压站附近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110kV升压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电磁对环境影响较小。

2.4噪声

本项目为利用洁净太阳能发电项目,在太阳能转变成电能的过程中,不会有噪声产生,主要为110kV升压站、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经类比可知,其昼间在(42.9-45.8)dB(A)之间、夜间在(40.2-41.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2.5生态环境

本项目的建设只在短期内对区域植被的生态环境产生较小的影响,随着生态恢复措施的开展及水土保持措施的介入,可使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2.6环境风险

变压器事故状态的下的事故废油属危险废物,如不收集处理会对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设事故油池1座,容积为28m3,事故发生后废油先排至事故油池储存,集中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不外排。事故油池采用钢筋砼结构,设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临时贮存要求,以杜绝渗漏。建设单位只要落实好事故油池的建设及基础防渗等措施的基础上做好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工作,并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可将本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降低至最小程度。

2.7清洁生产和环境效益

⑴清洁生产

光能发电是清洁、无污染的可再生能源,光伏电板吸收太阳能,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项目利用清洁可再生的太阳能资源,生产绿色电能,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物,并起到利用清洁自然可再生资源、节约不可再生能源的作用,清洁生产水平较好。

⑵环境效益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为清洁能源工程,利用太阳能资源发电,每年可节约大量的煤炭资源,建设污染物排放,其环境效益显著。本项目预计年发电量10487.7万kWh。以燃烧煤炭的火力发电为参考,计算节电的减排效益,每用1度电(kWh),就相应节约标煤0.40kg,同时减排0.272kg粉尘、0.997kg二氧化碳(CO2)、0.03kg二氧化硫(SO2)、0.015kg氮氧化物(NOX),则本项目投运后,可节约标煤4.2万t,减排粉尘约2.85万t、二氧化碳(CO2)约10.46万t、二氧化硫(SO2)约0.31万t、氮氧化物(NOx)约0.16万t,极大限度的减少该区域内的污染物的排放以及资源的消耗,有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由此可见,光伏电站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环境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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