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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有限公司灵武市白土岗乡第二牧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信息来源: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9-1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有限公司灵武市白土岗乡第二牧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6日(7日)。

联系电话:0951-4038709

联系人: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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