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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灵武市泾灵村蔬菜配送中心与甘草种植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0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灵武市泾灵村蔬菜配送中心与甘草种植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8月9-20198月15(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38709

联系人: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灵武市泾灵村蔬菜配送中心与甘草种植及深加工项目

宁夏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村

宁夏西禛甘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安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甘草深加工新建甘草叶茶加工生产线,生产规模为500t/a,甘草叶茶以铝塑真空包装,外部用工艺裱盒礼盒包装,蔬菜配送中心新建保鲜库1间,占地面积465.6m2,蔬菜配送量为25000t/a。本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2.14%。

1、施工期

⑴废气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为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排出的尾气,通过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减低车行速度及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遮挡,对施工机械定期检修和保养等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⑶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暂存处,每天施工结束后带出场地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⑷噪声

合理布置施工设施,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避免在同一地点使用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适时采用车辆减速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制要求。

2、运营期

2.1废气

废气主要为人工分选、机器分选、杀青、揉捻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粉尘主要经设备的物料出口溢出,产生量极少,经车间排风系统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2.2废水

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现有15m3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村污水处理厂。

2.3固废

茶叶梗与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蔬菜配送中心蔬菜分选固废中的烂菜叶筛选出牲畜可食用的交于周边农户作为牲畜饲料,其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4噪声

项目建成后昼间噪声在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项目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不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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