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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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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要求,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5〕1号),现发布《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对部门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分配、水暖气信息以及与城乡建设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重点工作和我局2024年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计划依法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61条,其中部门文件3条,法治政府建设2条(年报1条、行政执法监督1条),概况信息2条(机构职责1条、领导信息1条),工作计划及总结1条,行政权力运行2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业务工作36条(棚户区改造2条、水暖气信息11条、保障性住房19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1条),预决算公开4条,政府开放日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重点工作4条,重点项目建设1条。主动解读《灵武市燃气专项发展规划(2024-2030年)》,发布《灵武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和《灵武市房屋租赁合同(征求意见稿)》向市民征求意见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涉及物业服务、城乡发展等方面,均已依法依规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的工作原则和保密审查制度,对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内容和形式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逐级签发、层层审核,依法依规在网站进行公示。有效保障了本单位所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表述规范、信息表达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以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武住建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为载体,及时转载重要信息,向社会公开住建领域工作,同时及时对所发布内容进行自查,及时清理内容表述有误的发布内容,2024年累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22篇,其中修改4篇,删除2篇,通过微博(灵武建设)发布信息61条。二是开展以“建设品质校园 助力教育发展”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等20余人赴灵武市第七中学现场参观,让广大市民真正了解我局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并面对面听取各界代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切实加强了住建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三是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2024年我局共办结各种渠道信访件2350件,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分派处理,并进行阶段性答复、满意性评价,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落实政府信息登记、办理、审核、归档等工作,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根据2024年度灵武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三是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4年我局未因信息公开不到位、不规范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学习认识和运用不足等问题。

下一步,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充分梳理各站所需要公开的事项内容,全面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加强对文件政策的解读力度,突出政策重点内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知识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充分运用公众号系统功能,结合住建工作重点及亮点,打造新媒体阵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机关2024年严格按照《灵武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围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提升了政务公开质量、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2024年主要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等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就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分配、水暖气信息等民生重点领域相关政策、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建设项目栏目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流程,确保了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

2.本机关2024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4.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住建局综合楼,电话0951-4021656,电子邮箱:nxlwsz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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