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斯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检查发现,你单位承建的年产2000万KVAh新型铅炭长时储能电池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存在以下重大事故隐患: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消防水池基坑)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你单位承建的年产2000万KVAh新型铅炭长时储能电池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启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程序。
请你单位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并于2024年8月26日前向我单位提出销号申请,接到申请后,我单位将组织现场复查,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后解除督办。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