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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4/2020-0002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6-28
责任部门 灵武市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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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建局全面加强行业领域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助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现就2020住建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夯实党建基础,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向各支部印发《住建系统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加强住建系统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等文件,对系统各党支部进一步推进党支部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阵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规范化、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给予指导性意见。二是加强思想建设。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会议2次,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2次,不定期在住建系统党建工作群推送学习文件、文章及信息,截至目前,共推送各类信息约30余期。常态化整治党员信教参教问题,持续在“党员为什么不准信仰宗教”思想教育上下功夫。三是常抓作风建设。全面梳理住建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共梳理党委班子“责任清单”9项22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5项17条;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5项13条;全面从严治党问责清单8条。党委班子成员通过自查自纠形成“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梳理责任内容21条,制定措施55条。签订《住建系统2020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住建系统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住建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8份。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局党委委员下支部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与各支部沟通交流党建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整改措施共10余次。四是强化组织建设。严把入口,择优发展党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做好系统10名入党积极分子、4名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接收3名预备党员,研究通过2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对于委员缺额的党支部,积极督促补选委员,选优配强支部班子。

(二)紧盯疫情变化,推动复工复产

我局制定下发了《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办理2020年新建项目施工许可的通知》,指导各企业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引导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APP或电话预约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报监、消防备案、验收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住建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住建领域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工程建设经营秩序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住建领域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我局规范措施,制定下发了《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住建领域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关于印发<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疫情防控期间“三返”人员信息摸排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3个文件,成立了住建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小组,截至目前共提交申请并完成验收的建筑工地共28个1523人。其中政府类项目17个512人;社会类项目11个1011人。提交申请并完成验收的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商混站、预算编制和招标代理企业共26家325人。提交申请并完成验收的房产中介、销售、个体工商户共27家154人。

(三)狠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长治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我局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会、推进会等8次会议重点学习、传达各级各类工作会议精神,对住建领域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安排、再部署,及时对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一是聚焦重点行业整治,建立“长效长治”机制。结合全区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经验和成效,对灵武市建筑工程领域进行行业专项整治,依法建立健全建筑市场长效机制。二是深挖案件线索,做到按时清零。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移交15件信访件案件(办结14件)及黄河书院、枣园雅居等历年信访积案抓紧办理,尽快办结。三加强档案管理,做好迎检准备。安排专人对3年来工作资料详细梳理、查漏补缺,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工作资料档案,为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做好扎实准备。

(四)紧盯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实施任务。

2020年,我局实施政府投资类项目共计20个,总投资7.3亿元,其中新建项目14个(新增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共计9个,总投资4.71亿元,争取中央预算投资2.83亿元,市本级配套资金1.88亿元,上争资金比例60%。),投资6.3亿元;续建项目6个,投资1.0亿元。2019年公租房建设项目、灵武临港经济区基础设施 PPP 项目-人工湿地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十三五”劳务移民配套用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6个续建项目进展正常。今年在我局申请社会类投资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备案有宁夏晨洋交通物流配送中心项目4#小型车辆维修中心、水岸春城、宁夏云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铜综合利用项目办公楼、宿舍、食堂工程等8个项目,涉及金额共计1.8亿元。

(五)强化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各项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在助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着力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和市场秩序,加大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力度,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一是严格对照规定标准办理工程类别确认通知书45份(其中:建筑工程7份,市政工程23份,园林绿化工程1份,装饰装修工程4份,安装工程4份,维修工程6个);二是配合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加强施工许可前的现场查看和企业人员信息审核等监管力度,目前共办理施工许可证29件,在审核监管中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深入在建项目施工工地监管检查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人员到岗履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事项,出动执法人员检查68人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6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件,涉及处罚金额10.5万元,已结案4件,已处罚到位金额10.5万元,下发停工通知单1份。安全监管方面,共检查工地32个,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实施施工、监理企业信用惩戒共3家,累计扣除企业诚信分值250分,实施注册建造师信用惩戒3人、注册监理工程师信用惩戒2人。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工作,5月份以来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消防验收。截至目前共受理消防设计审查3个,进行消防验收6个。

(六)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为全面摸清我市农村危房存量底数,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任务,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灵武市农村危房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工作的通知》《灵武市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排查鉴定及加固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各乡镇及农场摸排的12000户住房完成了鉴定(其中:A级88户,B级10562户,C级465户,D级885户)。最终经各乡镇核实上报我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数量为419户,其中:需加固C级住房159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87户、其他贫困户72户),需实施改造D级危房260户(其中:其中:四类重点对象111户、其他贫困户149户)。截至目前,已开工419户, 已竣工310户。

2020年计划投资5786.8万元新建美丽村庄3个(陶家圈村、海子村、长流水村),续建美丽村庄1个(火城子村),实施道路硬化、上下水配套、绿化亮化美化、污水处理及改厕、文化活动广场、便民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4163万元。计划投资1496.18万元新建灵武市崇兴镇原新华桥老镇区美丽小城镇项目,目前招标公告已发布

按照《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的通知》(灵政办发〔2020〕43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各乡镇对2016年、2018年农村卫生厕所进行整改,经上半年对问题厕所逐户排查整改,已完成整改2341户,正在抓紧对剩余厕所进行排查整改,确保不漏一户一厕。

“十二五”劳务移民共计1980户(民生佳苑1680户,龙凤佳苑300户)。截至目前,我局联合市扶贫办、街道办、自然资源局,共受理民生佳苑小区居民不动产证办理资料1020户(其中:隆德县730户、泾源县67户、彭阳县147户),截至目前已办理704户,其余户不动产证正在抓紧办理中。共受理龙凤佳苑“十三五”移民不动产证办理资料33户,已办理29户。

(七)持续推进人防建设,坚持人防系统零腐败。

一是深入开展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利用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联合科技局、应急局在我市崇兴镇农贸集市、中心广场,灵活多样地深化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共发放宣传围裙1000余个,宣传手袋2500余份、宣传资料1500余份,受宣传5000余人次。二是加强人防工程监督检查。对在建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施工和设备安装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企业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了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不断提升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截至目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6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0余条。三是推进通信警报建设和短波电台互通。对今年通信警报拟安装点进行摸底调查,按照自治区目标考核要求,建设信息技术可靠、灵敏度较高的报警网络,稳步提升警报覆盖率。四是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我市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自治区人防办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治理期间共查处存在问题18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7项,追回易地建设费283万余元,正在整改11项,欠缴132万余元。

(八)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保障,保持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

一是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对接使用“宁夏互联网+智慧房产服务平台”,目前完成网签备案537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7个,受理预查封54件,解封8件。共检查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3家,严格要求企业执行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登记备案制,上半年共新备案中介机构9家。召开整顿规范房地产秩序工作会,宣传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对照《灵武市2020年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对房地产领域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联合各部门研究制定《灵武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工作实施方案》《灵武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物业行业监管方面,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对未进行信用信息企业进行约谈,目前已进行信用信息备案的有41家。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充电桩情况开展摸排,确定对东塔家园、镇河塔B区、灵州花园二期、鑫盛绒都B区、柳园小区、盛世家园、镇河塔A区等7个小区实施2020年居民小区充电桩改造工程。三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方面,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和使用,修订完成了《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印发施行。对审计反馈问题进行核实整改,依据《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45户保障对象因公司注资金、购买车辆价值超标或收入超标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全部取消资格并收回。收回中银和嘉源绒业空置的504套公租房(其中:中银429套,嘉源75套),对三家羊绒企业997套共有产权公租房产权解除事宜,已请示市人民政府予以研究。

(九)常抓综合治理工作,展现行业积极面貌

一是抓好信访维稳。上半年我局共接到各类信访案件318件,已办结286件,办结率90%,目前没有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同时积极推动对黄河书院、枣园雅居潜在乱点乱象的处置化解。二是结合“六城联创”,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各项任务,实施2019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共涉及改造69栋住宅楼,1280户居民。对管网改造(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小区道路硬化、路灯设施建设等其他便民设施进行完善和改造。实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屋节能改造项目,对灵武市市区内建造于2000年以前的13个老旧小区实施楼体综合节能改造,共涉及26栋住宅楼,512户,总建筑面积45416.63平方米,让住户切实感受到创城工作带来的巨大改变。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平安建设及禁毒工作。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合同审查,截至目前共审查合同24份;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禁毒办等单位开展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禁毒知识的宣传工作和信息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对“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和学习,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推进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健全和落实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建立和落实经常性查找解决各种违背初心使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党性教育制度,借助档案馆、博物馆、白芨滩等党性教育基地,切实锤炼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二是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及学习,持续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及行业法律法规等的培训教育。加强党务工作者管理,持续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灵隆集团、环宇监理、新南天然气等支部不断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三是结合住建系统特色,在党建品牌打造上多下功夫、思考问题,真正想出好方法、新路子,在党的建设工作上体现特色、培养特色、形成特色、推出典型,把“党建引领业务”做到实处。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正实现廉政高效的新目标。

(二)进一步抓好重点工作推进

一是做好脱贫攻坚考核迎检工作。强化责任,思想上真重视、责任上再压实,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多部门监管协作,督导企业做好疫情监测、排查、报告等工作,实现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奖优罚劣,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落实全市建设行业治乱专项工作和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阶段的主要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惩重罚和失职追责的高压态势,大力宣传工作成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全市工程质量治理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取得更大成效。三是抓好编制“十四五”规划、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信访维稳、未竣工验收项目验收、房屋安置、信访积案化解、棚户区改造、审计整改等各项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细化任务分工,紧盯任务目标,以驰而不息、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进一步抓好城乡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召开项目推进会,将项目分配到人,确保人人有项目,人人有责任,认真梳理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和因素,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针对存在问题尽快和主管市长汇报,与业务主管单位对接,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力争续建项目顺利实施,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完成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大事实事、议案提案各项工作,8月底前办结回复。二是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完成1个美丽小城镇、4个美丽村庄建设工作,加快2016年、2018年污水处理及改厕问题整改,同时抓好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降低运营成本。三是严格督促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严格按照加固方案实施加固,确保“四类重点对象”和一般贫困户的加固改造房屋于6月30日前达到竣工验收标准,非贫困户的加固改造于7月20日前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四)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做好建筑业管理、清欠维稳、污染防治、墙改节能、拆迁和招投标等各项工作。继续探索、实践简化流程,减少审批事项等工作,依托“宁夏工程造价网站”等网上平台,实现工程类别确认、施工许可等网上办理,做到不推诿、不拖沓、不延时,使办事单位能够享受到简化程序、简政放权所带来的便利。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企业涉及的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物业服务小区、办公经营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抽查抽测力度,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本区域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强化风险控制,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主体责任,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六)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2020年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网上审批、审核、分配与管理工作。依据《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0〕1号)及《灵武市关于解决“十二五”劳务移民“多人多代”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工作,加快解决我市“十二五”劳务移民“多人多代”家庭及城市低收入、进城务工、外来务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二是加强保障户动态管理。实行日常巡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制度,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公租房领域转租转借、长期闲置、长期拖欠租金等行为,并建立住房保障诚信制度,将住房保障失信人员列入诚信档案。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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