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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4/2019-00062 文  号 灵建发〔2019〕430号 生成日期 2019-10-21
责任部门 灵武市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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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自治区、银川市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市住建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狠抓党的建设、项目建设、乡村振兴、行业监管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住建系统各项任务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暨2020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9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夯实党建基础,加强党的建设

局党委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截至目前,召开党委会议31次对党建重大事项、重要活动与项目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召开中心组会议11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委会、局例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及违规违纪案例通报7次。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党委班子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五个方面梳理出12条问题、全体党员通过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时限,严肃整改。与系统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党建目标责任书》《意识形态责任书》82份,局党委委员和党建专干下支部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与各支部沟通交流党建中存在的问题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共10余次,派驻检查纪检组组长吴强同志组织各站所有关岗位工作人员及系统各支部开展集体警示约谈会2次,共计28人次。邀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文宁同志为局机关、局下属单位及各站室全体干部职工及系统各党支部书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专题培训。向各支部印发《住建系统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干部理论学习安排的意见》等文件,对原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给与指导性意见。

(二)配合巡视巡察,切实抓好整改

上半年,我局以扎实高效的作风、立行立改的态度、惩前毖后决心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做好各类巡察、巡视、检查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反馈问题,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认真梳理了住建系统在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截至目前,我局共摸排线索25件89条(其中:涉黑涉恶线索3件3条,乱点乱象线索22件86条;群众举报5件11条,本单位主动摸排9件67条,灵武市扫黑办移交转办11件11条),办结15件61条;市信联办转办中央督导组移交信访件14件,全部办结。二是中央第八巡视组转办信访件涉及我局12件,目前办结10件。三是针对银川市委第七轮巡察组反馈我局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扶贫工作等七个方面存在的15个问题,我局共制定整改措施127条(局机关56条、下属单位71条),完善制度8项,清退资金14018元,追责问责7人。目前,巡察反馈的15项问题,11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剩余4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已向巡察组说明原因并建立长效机制,力争按明确时限整改完成。四是配合做好银川市委创城专项巡察工作。针对巡察组三次督办反馈的17个问题,我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列出问题清单,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11个问题,共修补城市道路1600平米、铺设道牙400米、铺设人行道面包砖600平米,建筑工地新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板300平米。正在请示市政府进行第二次坑洼道路维修和2条街巷的改造。五是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工作,局党委向巡视组领导详细汇报了黄河书院信访问题处置化解工作、项目建设、财务支出等工作,同时,认真配合巡视组为期两天的进驻巡视工作。六是针对第六轮国务院大督查,我局按照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办公室要求,制定了《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方案》,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做好资料收集、档案汇总、情况汇报等工作,目前,“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各项任务均在正常推进中。

(三)紧盯重点环节,推进项目建设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尽早谋划,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于2018年11月确定2019年的实施项目。项目确定后,利用冬季停工期间与相关部门协调,办理了土地、林评、环评、规划许可等前期手续,确保了项目按时开工。2019年,我单位实施的项目总投资25.97亿元。政府投资类项目共计21个(新建项目11个,续建项目10个),目前已开工项目19个,未开工项目1个,估算总投资7.04亿元,同比下降73%,累计完成投资2.4亿元,同比减少50.8%。社会类投资共计6个(新建项目4个,续建项目2个),目前已开全部开工,估算总投资10.78亿元,同比下降77.3%,完成投资3.81亿元,同比减少60.5%。

(四)严格履职尽责,抓好行业管理

1.有序推进安置房办证工作。截至目前,花畔里、盛世灵州等6个安置小区2226套房屋正在办理分证;芙蓉家园、柳园等8个安置小区共7525套房屋总证已办理,即将办理分证;镇河塔、林秀苑商业街2个小区共2327套房屋正在办理总证;东升苑、玫瑰苑等2个小区162套房屋还未办理产权证,我局正在协调开发企业解决存在问题。

2.落实好未竣工验收项目推进工作。根据清单,截至目前,我局2010-2017年未验收项目共计30个(已完成16个)。其中:2010-2014年政府类投资未验收项目共24个(其中15项推进正常;2项施工单位对审核的工程量存在争议;1项施工单位投标预算与招标控制价严重不符;3项施工单位尚未报送审核结算资料;3项超概算。), 2015-2017年未验收项目6个(我局已对未验收项目存在问题进行了详细梳理,制定了清单,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有效推进上述30个未验收项目,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3.做好信访问题化解工作。1-8月份,我局共从各种渠道接收信访件689件,已办结667件,22件正在积极办理中,办结率97%。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现有执证人员43人,2019年报送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5名,其中换证人员1名,并按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2019年行政执法证申领、换证考试。

4.不断强化行业监管工作。我局坚持依法查处与依规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着力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和市场秩序。1-8月份,共办理施工许可41个,其中政府类投资项目22个,社会类投资项目19个,办理工程类别确认106份。出动检查202人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29份,停工通知单2份,41项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率、劳动合同签订率、保险购买均达到100%。与各在建工地签订《扬尘污染目标责任书》22份,制定并印发了《2019年全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余份,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安全监管方面,共检查工程项目50个,单位工程192个,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市政道路及管网22.22Km,共下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34份,《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对灵武市白土岗乡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通报批评;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件,涉及处罚金额47万元,已结案13件,已处罚到位金额43万元,对5家企业予以诚信扣分,总扣分800分,对3个项目经理分别扣除3分,对3个项目总监分别扣除3分。通过上半年努力,各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并在可控范围。

5.继续抓好村镇建设工作。今年我市实施美丽小城镇建设项目1个(临河镇),概算投资2012万元。目前已分别通过自治区、灵武市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通过灵武市国土规划建设专题会议,已完成招标和公示流程,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和前期准备工作。实施美丽村庄21个,概算投资5887.94万元。目前,21个美丽村庄完成投资3762.87万元。完成38户危房改造任务。

6.持续推进人防建设工作。我局继续坚持“人防城市”建设理念,上半年利用34台多媒体警报器宣传优势,结合扫黑除恶、创建卫生城市、“5.12”防灾减灾日、科技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宣传,同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和安全责任落实; 1-8月,行政审批36项(其中易地建设审批32项),收缴、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15.92万元,人防工程建设审批4项,结建人防工程面积13617平米。目前我市已建成投入使用人防工程5处,建设面积2.1万平米,今年在建人防工程7处,建设面积2.47万平米;已建成标准化人防社区3个,学校人防工作站2个,标准化应急疏散场所3处,通信警报建设共计63台;先后对驻地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等9处全市重要经济防护目标进行数据摸底调查。

7.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保障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91个小区,其中有物业小区86个,无物业小区105个,目前入驻物业公司32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和住房保障工作的推进。一是新建商品房备案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方面,目前完成网签备案765套,面积9.71万平方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39个;出具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528份;受理预查封19件,解封8件,并做好日报、月报工作。二是去库存方面,截至7月底,开发企业空置房:住宅面积5.5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7%,去库存周期9个月;营业房面积14.6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4%,去库存周期40个月。三是住房保障方面。结合我市公租房管理实际和各部门修改意见,修订完成了《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我市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884套,截至目前,已分配入住6657套,上半年受理新申报公租房住房困难家庭共400户;摸排公租房领域转租转借、长期闲置、长期拖欠租金等乱点乱象65条,通过限期清退及司法程序等措施收回房屋,目前已退清34户。收缴2019年房租2922户,租金合计233.16万元。四是目前已对全市86个物业小区的188个车棚进行安装,共计改造安装充电桩409组3059个充电端口,完成计划任务85.4%。

二、存在的不足

2019年,虽然顺利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但通过上级巡视巡察反馈和自查发现,我局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党的建设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系统个别党支部执行党的各项制度不够严格,学习制度不健全、会议记录虚构补记。二是项目建设推进不够有力,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项目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工。三是清欠中小企业账款进展缓慢。住建局占全市清欠总额的四分之一,涉及金额大、项目实施距今时间长,工程资料缺失导致无法验收,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落实“两个率先”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行整体谋划,不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抓好住建领域各项工作。

(一)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2019年,我局将坚持以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为统领,继续落实好“三会一课”、党员“评星定格”、“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抓好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党委学习、党课讲授、支部学习、党员培训的内容,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禁毒普法、扫黑除恶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持续推进项目建设

在对接沟通自治区、银川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20年有关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初步整理出2020年建设项目,2020年,我单位拟实施项目21个,估算总投资约20.87亿元。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共计15个,估算总投资约4.69亿元(新建项目12个,估算投资4.33亿元;续建项目3个,估算投资0.357亿元)。社会类投资项目共计6个,估算总投资约16.17亿元(新建项目2个,总投资约9.2亿元;续建项目4个,总投资约6.97亿元)。我局将做到早谋划、早安排,充分利用冬季停工期办理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为2020年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三)强力推进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建立和完善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报请市政府研究出台后对我市公租房进行分配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建设,充实管理人才队伍,根据我所公租房管理实际,计划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我市公租房进行运营管理以加强和规范对保障对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维修。制定合理方案,收回中银、荣昌、嘉源三家羊绒企业空置公租房,用以解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继续加强保障户动态管理,实行日常巡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制度,并结合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打击公租房领域转租转借、长期闲置、长期拖欠租金等行为,并建立住房保障诚信制度,将住房保障失信人员列入诚信档案。完善保障房管理系统,实现保障户信息管理、费用管理、房源管理、维修管理、统计报表等功能,切实提高保障房管理效率。

(四)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依法依规实施物业服务评价进退机制。对乱象整治工作不积极、工作不到位的物业企业下发《物业督查情况告知函》,责令更换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并记入不良信息档案;对考核分值低,业主满意度测评低的,依法依规清出本市物业服务市场。继续加大对物业知识的宣传力度和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观摩评比活动,组织物业企业法人、小区项目经理在我市物业小区之间进行实地观摩评比,促进企业间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提高服务质量意识和争先创优评比意识。

(五)不断优化城乡宜居环境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为核心,以环境优美、农民富裕、民风和顺为目标,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质量提升的美丽乡村发展体系。全力整合项目资金,稳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计划投资4500万元,建设美丽小城镇1个(新华桥)、美丽村庄10个。推进抗震宜居村庄建设,在全市打造以临河镇上桥村、崇兴镇龙徐滩村、崇兴镇海子村、东塔镇黎明村为主的4个行政村的农村住房建设试点。以建设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自然村落为目标,在现状农宅布局基础上加以完善,与正在进行中的农宅改造相结合,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建设风貌示范点,切实提高我市农村住房建设特色,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农村人居环境。

(六)保持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继续加强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市建筑实市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在建筑业管理、清欠维稳、污染防治、墙改节能、拆迁和招投标等各项工作上继续发力。大力推进“放管服”,依托“宁夏工程造价网站”等网上平台,实现工程类别确认、施工许可等网上办理。深入整顿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提高监理企业依法履行监理质量安全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建筑企业动态核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信用手册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和执业注册人员诚实守信。推进实施信用承诺制度,逐步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鼓励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采取量化考核方式,持续做好供热、供水、供气三大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三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和职能职责,继续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改进监督执法和服务质量水平,重点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继续完善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过硬的质安监队伍。深入开展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及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与执法力度,抓好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认真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问题,未按期改正的,根据相应工作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措施或扣除企业、个人重新分值措施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持续推进行业综合治理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任务,持续推进住建领域涉及7个行业、9个领域的乱象整治工作,在深挖细查、抓好整改上下功夫,确保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我市专项斗争精神在建设领域不走样,见实效。继续抓好人民防空建设、信访维稳、法治政府建设、禁毒工作、民族团结等各项工作,推进住建系统行业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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