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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4/2019-00014 文  号 灵建发〔2019〕141号 生成日期 2019-04-30
责任部门 灵武市住建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蓝天保卫

关于印发《灵武市住建领域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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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宁政发﹝201834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银政发﹝2018163号)《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城乡互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有效控制住建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建设实现良性循环,为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二、攻坚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设我市污染防治攻坚长效机制,推进全市在建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体系基本建立,加大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坚决杜绝落后产能项目建设,基本淘汰建成区4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美、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三、攻坚任务及分工

(一)大力实施清洁能源。

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对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依据实际发展情况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对具备太阳能、地热资源开发条件的地区,以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太阳能、地热供暖开发;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推广洁净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

责任部门:建管站   村镇办    

责任领导:马兰花

责任时限:2019年底

(二)强化燃煤锅炉整治。

1、城市建成区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一律禁止新建燃煤锅炉、茶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其他地区一律不再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建成区内4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全市建成区基本淘汰4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2、稳步推进城市高效燃煤热电联产和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责任部门:建管站能源公司   新南天然气公司

责任领导:马兰花   吴振荣

责任时限:2019年底

(三)全面推进绿色建筑。

严格执行65%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推行绿色建筑。2019年起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率达55%。2020年新建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率达60%,有改造价值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低于城镇居住建筑总量的5%。

责任部门:建管站   质安站

责任领导:马兰花   吴振荣

责任时限:2020年底

(四)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和环境标识发放,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严格落实禁止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使用排放不达标的工程机械。

责任部门:质安站

责任领导:吴振荣

责任时限:2019年底

(五)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

1、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2018年底前,建立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措施,占地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对扬尘防控措施不达标的工地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特殊项目除外)。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问题;运输砂石料、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未采取密闭运输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

3、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研究制定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建管站   质安站   

责任领导:马兰花   吴振荣

责任时限:2019年底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农村垃圾城市化管理、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及改厕工作,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确保全市农村垃圾保洁机制正常运行。

责任部门:村镇办

责任领导:马兰花

责任时限:2019年底

(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针对建成区内容易淤积雨水或排水不畅路段进行集污管网改造,更好的完善我市防汛排涝体系,更好的服务城区居民;全面加快推进临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督促并监督各参建单位严抓质量、安全、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定的工期节点按期完成建设及试运营工作。

责任部门:项目室

责任领导:周福颖

责任时限:2019年9月底。

(八)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污染专项治理。制定实施年度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方案,聚集重点领域,开展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以减少施工扬尘为重点目标,通过增加喷洒,减少土石方作业等方式,狠抓施工现场空气环境防治,打好秋冬季扬尘治理攻坚战。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急减排措施,着力减少重污染天气。

责任部门:建管站   质安站   项目室   村镇办    

责任领导:周福颖   马兰花   吴振荣

责任时限:2019年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住建领域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工作的领导,成立住建系统蓝天保卫战攻坚领导小组,负责住建领域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管               

长:高永明

副组长:周福颖   马兰花  吴振荣    马维军

员:杨发军         王天龙

  卜凤斌   段飞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管站,马旭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打赢蓝天保卫攻坚战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治意识。各站室(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攻坚战作为2018-2020年度见行动见实效的重要措施。局建管站要统筹各站室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对号入座,强化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本次攻坚战取得实效。

(三)抓好长效管理站室(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日常住建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站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2日前将《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清单》报送至局建管站统一汇总,并做好相关工作的档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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