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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8693/2025-0007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4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24 |
| 名 称: |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质量月”房屋建筑暨市政工程执法监督巡查的通报 |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建筑领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宁建发〔2025〕35号)、《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宁建(建)发〔2025〕3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4日,组织社会专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深入施工现场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消防、扬尘治理等管控,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同时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预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方面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培训教育不到位、消防隐患和安全管理、防护不到位等行为,推动灵武市建筑市场安全稳定发展。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执法巡查共检查工程项目29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8个、市政工程9个、燃气改造工程2个),单位工程50个,总建筑面积约21.32万平方米,市政管网58239m,燃气改造109个小区。排查一般质量、安全隐患64条,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社会专家巡检意见表》15份。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认真执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施工安全方面。少数项目电表箱无线路示意图;部分项目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木工区灭火器缺失;灭火器在太阳下暴晒,无防护防晒箱;灭火器巡查不到位个别欠压和过压。部分项目脚手架连墙件部分缺失;部分脚手架基础不稳,直接搁置在地上、搭在木胶板上,立杆悬空支设,高低跨脚手架未按规范要求搭接两跨;卸料平台水平脚手架立杆截断未加固;脚手架任意开口、断开变为通道,未加强且未搭设坠落半径内的安全防护。个别项目塔吊基坑积水;塔吊垂直度监测记录未提供。部分项目楼内临边防护缺失;超过2米基坑未设置临边防护;电梯口防护不牢固且松动。
(二)工程质量方面。少数项目构造柱后植筋错位、主筋未预插,植筋位置偏移;屋面作业层钢筋局部保护层缺失;部分砌体拉结筋间距超过500mm;部分加工完成的箍筋防雨措施不到位,钢筋有锈蚀现象,机械连接开丝不平整、无防护套。个别项目沟槽开挖后,原有污水口封堵不彻底,基槽内有污水倒灌,井段之间基槽内有明水;预制自来水井观感粗糙,缺棱掉角,存在裂缝现象;部分项目管道开挖深度不够;管沟未铺设30cm厚砂石垫层,管道已安装但砂石基础,未按图纸设计施工;检查井垫层未设置模板,垫层及基础混凝土收抹粗糙,部分基础厚度不足;未做闭水试验,已进行回填;个别项目试块未在浇筑地点取样制作,现场未留置同条件试块。
(三)工程技术资料方面。个别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个别项目无管理人员及危险监护人任命书;未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施工员证件过期未审核;部分项目未提供公司级检查、项目级检查记录;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足;个别项目燃气保护制度及巡检记录未提供;少数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混乱,现场未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未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未提供;未提供检测计划及检测方案;检测报告未提供;未提供商品砼采购合同;未提供沉降观测记录;少数项目监理规划未区分标段编制、监理细则无针对性,未签字盖章;安全监理应急救援预案无编审人员签字;监理资料无危大工程管理资料。
(四)文明施工方面。部分项目文明施工较差,现场垃圾清理不及时,裸露土覆盖不完善,道路洒水不到位,扬尘治理不达标;部分项目现场警示标志缺失。
二、处理意见
1.灵武市西昌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一标段)
建设单位: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宁夏华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环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表扬理由:现场装配式围挡坚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入口警示牌及警示标志均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干净、整洁,180°管道基础混凝土成型观感质量好,预制井与管道接口处理到位,封堵严密。
2.九川科技(宁夏)有限公司灵武智慧算力科创谷项目
建设单位:九川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诚科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表扬理由:主体结构及砌体成型观感良好,文明施工到位,现场安全控制措施到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制度。
3.银川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二标段
建设单位: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宁夏华瑞星建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环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表扬理由:施工现场沟槽临边防护到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意识较高,除按设计图纸施工外,增加了管道承插口防水砂浆抹口及管道、检查井等防腐措施,确保施工质量。所有裸露土覆盖到位,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扬尘治理到位。
对质量安全管控不到位的项目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1.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单位:宁夏巨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凯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脚手架水平防护杆缺失;个别土方堆积过高;现场警示牌及标志缺失;基础砌体竖向灰缝不饱满;个别构造柱主筋位移,绑扎搭接不到位;部分检测报告未提供;图审签章不齐全、地基验槽及处理签章不全。
2.灵武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三标段
建设单位: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单位:宁夏恒基天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银川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问题:临边防护不到位;现场警示标志缺失;沟槽开挖深度不够;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安全资料不齐全、缺失。
3.灵武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四标段
建设单位: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单位:宁夏恒基天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万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沟槽回填土未分层夯实、部分沟槽开挖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管沟未铺设30cm厚砂石垫层,未按图纸设计施工;现场无警示标识、锥桶、警戒线;围挡不牢固、高度不够;未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商品砼采购合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监理规划未区分标段编制,监理细则无针对性,监理细则及安全监理应急救援预案无编审人员签字;部分施工、监理单位资料未加盖公章及注册印章。
4.熙玉园项目二期9#、10#住宅楼、D1#地下车库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宁夏擎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监理单位:宁夏环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构造柱后植筋错位;屋面作业层钢筋局部保护层缺失;后浇带拆除后回顶,不符合规范要求;楼内临边防护缺失较多;现场钢筋区未单独设置;个别工人在脚手架上施工未佩戴安全带;部分检测报告未提供、部分资料签章不全。
典型案例:
1.银川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道路工程一标段
建设单位: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鑫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现场未设置标养室(箱);管道基础下30cm三七灰土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检查井垫层未设置模板、垫层及基础混凝土收抹粗糙,部分基础厚度不足;未做闭水试验,已进行回填;临边防护材质不符合要求,不坚固,部分管沟临边防护缺失;现场裸土未覆盖。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技术交底无针对性;仪器未进行检测;未提供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检测报告、施工过程中验收资料及隐蔽资料;地基验槽、处理未签章。依据《宁夏施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4-09、D2-4-05、E1-3-04扣除施工单位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信用分值200分,监理单位宁夏鑫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信用分值50分。
2.银川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危化停车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宁夏尧宇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正博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维修车间地沟砌体抹灰厚度不足2cm;前期雨水及事故池止水钢板转角处施工不符合要求,水平缝施工不平整,收抹不到位;维修车间基础柱顶部分主筋弯锚人为破坏;标养箱未通电,试块无二维码标识,试块未在浇筑地点取样制作,现场未留置同条件试块。深基坑专家论证方案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审批;现场泵车浇筑砼未拉警戒线;未提供高处坠落方案及制度;超规模危大工程无公示牌;未提供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进场材料证明文件(钢筋、防水、商砼)、施工过程验收资料及隐蔽工程资料、地基承载力报告、仪器校准证书;地基验槽及处理未签章;特种作业人员未报审;坍落度未测定;未提供监理资料。依据《宁夏施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3-03、D1-4、E1-3-04扣除施工单位宁夏尧宇建筑有限公司信用分值250分,监理单位正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分值200分。
三、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职能站所要按照差别化原则,紧盯不放心的企业和项目、紧盯安全风险隐患集中的企业和项目、紧盯重大危险源和各项危大工程,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持续开展“四不两直”的专项督查检查。
(二)各建设、施工(含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层层传递工作压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彻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整改销号。各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管控、严格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十优十乱”专项整治。要聚焦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履职、高处作业防护、施工机械管理、环境保护及危大工程监测等重点环节,深入排查风险、彻底堵塞管理漏洞,切实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坚决防止高处坠落、触电和物体打击等类型事故发生,狠抓工地扬尘防治,实现安全文明施工常态化。
(三)随着季节变化,大风降温、寒潮、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气候天气增多,给建筑施工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各在建项目务必高度重视从现在到冬季停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坚决杜绝因赶工期而盲目施工,忽视安全生产的错误行为。坚决杜绝在收尾阶段因麻痹大意而心存侥幸的心理。全力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排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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