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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5-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住建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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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灵武市物业管理规范化实施意见》《灵武市2019年物业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物业行业的管理考核工作安排,2019年11月25日至29日,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辖区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开展了为期5天的专项检查,现将2019年度全市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查了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辖区的住宅小区物业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街道办、东塔镇辖区物业日常管理较为规范,物业日常管理资料较为完整;临河镇辖区物业管理进步较快,提升明显;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能基本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和义务,管理较规范,小区秩序维护基本到位,小区环境干净卫生,小区绿化管理养护较好,相比于2018年度物业服务质量整体有所提高。

在本次检查中,森淼物业服务企业、翊佳靖物业服务企业、益邦物业服务企业所管理的小区卫生清洁、管理有序、基础设施完备、居民反映良好,特对以上3家物业企业予以通报表扬,请其他物业企业以以上3家物业企业为榜样,继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物业服务企业在2019年的物业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1.街道办:①物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不到位;②管理资料缺少物业企业撤管登记备案制度及相关说明,缺少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信访上访事件化解机制和化解有关情况的说明;③制定的考核标准内容不完善;④物业管理的创新机制和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提高。

2.东塔镇:①安置小区遗留问题多,基础设施不完善,如房屋漏雨、下水管道堵塞等;②日常巡查工作台账不健全;③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治安责任书;④缺少小区开展红色物业试点。

3.临河镇:物业日常管理资料缺少。

4.崇兴镇、郝家桥镇:物业管理工作整体滞后。

(二)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

1.街道办辖区的水木灵州一期和花雨湖滨D区:①缺少物业管理资料;②乱堆乱放和私拉电线现象严重;③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堵塞安全出口;④绿化养护管理不达标,斑秃现象较为严重。

2.崇兴镇的时代家园小区:①缺少物业管理资料;②公示内容不完善,如财政收支状况等;③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严重,存在占用绿地现象。

3.郝家桥镇的西湖人家小区:无物业管理资料,日常管理不达标。

三、物业管理抽查结果

城区街道办辖区:对承担水木灵州一期物业服务的灵武市和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承担花雨湖滨D区的灵武市金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崇兴镇: 对承担时代家园物业服务的宁夏拓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郝家桥镇:对承担西湖家园物业服务的吴忠市民洁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在本次检查中下发了《物业巡查限期整改通知书》的物业服务项目,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按时报送我局。截至目前,各有关乡镇(街道)未对检查中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复,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也未回复,下一步我局将对不及时整改、敷衍应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对本辖区内物业的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力量,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对本次通报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组织村委会(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全面整改直至合格,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和义务,物业服务质量差,不及时消除物业区域安全隐患,不及时维修公共设施设备和维护公共秩序,在物业专项整顿中态度不积极和行动迟缓的物业企业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川市物业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四)按照《灵武市物业管理规范化实施意见》和《灵武市关于开展提升居民小区规范化建设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力度,继续推进物业小区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的整治,及时消除消防等安全隐患,扎实做好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将创城工作落到实处。

(五)创新方式方法,宣传和动员广大业主树立物业小区自治理念,积极启用物业维修基金,加大对物业公共区域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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