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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14/2019-0002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2019-07-25
责任部门:灵武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7-25
名 称: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现就做好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时效,主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通过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群关系,转变作风,增强民主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住建良好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公开原则

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

(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三)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适时准确地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四)坚持服务便民的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进行加工整理,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广大群众。

三、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通过会议、布告、公开栏或网络、电视、微信、报纸等方式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的方式,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受理,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处理,对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公开内容

(一)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全面推动“阳光执法”。重点推进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新材料新产品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建管站、房管所、质安站负责)。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及时归集和公示(建管站、质安站负责)。

(二)做好政务服务公开。

认真执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灵武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快信息惠民步伐,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全力推进水、气、暖供应等办事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公室、建管站、质安站负责)。

(三)推进政策公开透明。

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筑业改革、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性住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危房危窑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各站所负责)。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雨污分流、污水处理、供水、供热、市政道路等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各站所负责)。

(五)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认真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标准、危房等级评定标准、危改户贫困类别认定、政府补助申请程序及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力度,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房管所、项目室、村镇办分别负责)。

(六)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3号、第74号),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办事。根据需要,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的收集和采纳情况,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办公室负责)。

(七)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财务室负责)。

(八)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单位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加强信息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制度和技术标准,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1小时内上报至上级主管单位,经上一级主管单位授权后,第一时间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的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各相关站室负责)。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政务舆情监测,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并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办公室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改进机关作风,有利于与公众互动,是提高机关廉洁高效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局上下要站在不断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定期研究政务公开事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政务公开活动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具体工作措施。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各站所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目标。

(三)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按照“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接责任制”、“办理实名制”等原则,有力促进行政服务流程明确、标准、简化。建立群众诉求处理快速化、服务优质化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善办理、答复、反馈、监督、回访等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办理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四)严格考核,落实奖惩。把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各站所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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