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灵武市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灵武市2017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
治行动方案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7日
灵武市2017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近期我区先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5起,死亡9人。针对高空坠落事故频发多发趋势,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安办〔2017〕47号)及我市相关领导批示要求,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建筑领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重点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防护设施不标准、措施不到位、专项方案不完善、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企业、教育培训交底走过场、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以及工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住建局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永明
副组长:周福颖、马兰花、马维军
成 员:李晨霞、赵 云、王灵根、孟有军、吴兴国、
靳华东
三、整治内容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辩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明确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突出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模板工程施工、临边洞口作业和施工电梯安装使用等重点环节。
(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施工项目是否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告知从业人员安全危害因素,是否按规定要求开展技术交底和组织班前安全活动;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是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对高处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体检,杜绝患有禁忌病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如高血压、心脏病等);是否严格落实强风或大雨、雾天不得从事高处作业规定等;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到位;物料提升机(吊笼)、各类操作平台和卸料平台、脚手架、施工升降机、高支模施工、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吊装作业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护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四)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情况。一是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监理单位是否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方案进行落实,是否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才施工作业,对预防高坠措施不到位,或不按标准设置,或无防护措施的违章行为,是否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三是建设单位是否落实业主代表驻场监督制度,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责任。
四、整治要求
一是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高度重视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做到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分析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扎实开展整治行动。
二是提高认识,严格实施。建筑施工、监理及项目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的,必须责令停工限期整改,记录上报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良行为并做扣分处理。各企业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于6月12日前将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工作总结报住建局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