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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81-114/2018-6313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26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住建局建管站 | 发布日期: | 2018-07-26 |
| 名 称: | 关于灵武市2017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初评结果报告 | ||
关于灵武市2017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初评结果报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房)发﹝2018﹞8号)规定,对我市符合评审条件的10家房地开发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的初评。为确保初评工作能够全面准确掌握企业信用评价信息,通过征询规划、市场监督、国土资源、地税、统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意见,对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分类整理,现将初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前我市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8家,2017年参加评定的且符合评定条件有10家,分别为:1、宁夏灵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宁夏鹏晨明珠房地产开发公司;3、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公司;4、宁夏永标房地产有限公司;5、灵武市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宁夏瑞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灵武市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宁夏玉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宁夏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宁夏中银绒业国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前四家房地产企业在本年度完成开发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符合参加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经征询规划、市场监督、国土资源、地税、统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意见后,决定对宁夏鹏晨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法院判决、被银行列入失信企业等不良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细则》有关要求,扣除其信用分值30分;决定对宁夏灵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消费者多次投诉举报房屋质量问题、未履行房屋保修义务、处理信访投诉矛盾不力等不良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细则》有关要求,扣除其信用分值120分;决定对宁夏瑞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处理信访投诉矛盾不力等不良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细则》有关要求,扣除其信用分值30分。
(二)未参加2017年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8家,分别是:1、宁夏居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宁夏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宁夏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宁夏云峰宝塔置业有限公司;5、宁夏阳光天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宁夏正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富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宁夏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上述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在建在售项目,不符合本次评定条件。但我局对未参加评定的企业进行注册资金、专业人员主要资质指标进行核查,基本情况良好,建议给予保留原资质等级。
二、初评意见
A级信用企业9家
宁夏瑞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150分)
宁夏灵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150分)
灵武市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得分:120分)
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100分)
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100分)
宁夏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100分)
宁夏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100分)
宁夏永标房地产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100分)
宁夏玉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100分)
宁夏鹏程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 70 分)
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情况
宁夏永标房地产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90.5分 )
评价结果: 优秀 评定星级: ★★★
宁夏鹏程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 78分 )
评价结果: 良好 评定星级: ★★
宁夏灵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88.75分)
评价结果: 良好 评定星级: ★★
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 85.5分)
评价结果: 良好 评定星级: ★★
附件:
1、《二零一七年度信用等级初评结果联办单》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测评打分记录表》
3、《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初评汇总表》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5日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