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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640112MB1J21660U/2024-0001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1-29
责任部门 灵武市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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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智慧城市运营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中心公开各类信息10条,其中:部门文件1条、财政预决算2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条、12345办件公示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严格中心业务信息及12345办件情况的发布审核,从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切实加强内容审查把关,及时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的政务公开信息,信息发布内容不当及时进行整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对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作开展情况及监管信息及时上传至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2345办件公示栏目进行公开。二是定期复查发布在政府网站的信息,确保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我中心应公开的所有信息,不出现失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上报审核信息工作,严格把关,对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核查,避免出现格式错误、逻辑错误、常识错误、错别字等问题,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单位应公开的所有信息。2023年无因政务公开工作错误出现过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专业培训力度不够,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围绕中心各项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能力。三是注重需求导向,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坚持从群众的视角着力强化相关政策的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与群众的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承办、各室负责配合的推进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二是主动公开本单位各类总结计划、财政预决算和重点领域信息。三是切实做好上传市政府网站内容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四是举办“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8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五是依托12345热线、市长信箱、@灵武微博等渠道收到的网民留言、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分门别类进行转派、督办。严格落实回复期限及办理质量,对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

2.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我中心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灵武市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区北门向南800米(育才街向南延伸段)政务大厅4楼东,电话:0951-4031602,电子邮箱:lwszhcsy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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