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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54W/2022-0033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10-21
责任部门: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0-31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视频解读: 视频解读:《灵武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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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我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银川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灵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规划执行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市持证残疾人总数7342名。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10%;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8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430人,覆盖率100%;享受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407人,参保率98.8%;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6931人,参保率97%;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410人,脱贫率100%;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120户,改造率10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9815人(次),服务率8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3767人(次),适配率80%;残疾儿童受教育比例达98%。十三五以来,累计注入助残资金4000余万元,受益残疾人达3万人(次),广大残疾人在生产生活及人文关怀中受到普遍关注和尊重

1.残疾人民生服务力度显著增大。969名农村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享受农村深度贫困专项救助金;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68人,护理补贴3430人;建成寄宿制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机构4所,托养残疾人725人;为3026名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78.67万元;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2654户,发放资金188.6万元;开展脱贫攻坚“四查四补”工作;为58名残疾人发放自主创业扶持资金14.4万元;举办残疾人技能培训班15期,培训1052人(次);开发残疾人就业公益性岗位31个;资助残疾学生341名,发放助学金22.5万元。

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投入资金109.82万元为100名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训练服务,投入资金96万元为3396名精神病患者发放药品和住院救助金,为53名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和矫形器,投入资金81.02万元为145名低视力患者适配助视器159件,为446名残疾人适配助听器,投入资金120万元发放辅助器具3542件,命名36个标准化社区康复站。举办康复员培训班4期,培训230人(次);开展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工作,投入资金15.29万元,为1936名高危孕产妇实施产前筛查和疑似残疾儿童评定等项目,有效预防出生缺陷,降低残疾发生率。

3.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趋于完善。打造残疾人文体活动室、手工坊、书画室、心理咨询室等活动阵地;投入资金3.3万元,为33户残疾人家庭开展文化进家庭项目;举办2次残疾人大型专场文艺晚会;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类文体活动23次,参与1500人(次);6名残疾人被选拔为银川市级残疾人运动员,1名参加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并取得名次。

(二)“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小康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性五年。灵武市残疾人事业将围绕“1535”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工作思路,把握正确方位、保持发展定力,以改革求突破、以创新求发展,全面保障全市残疾人在迈向现代化和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不掉队”。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转型升级;进一步聚焦高质量发展要素,厚植可持续发展基础,推进残疾人发展量效齐增;进一步聚焦“平等、共享”,努力推进残疾人参与发展、融合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携手迈向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美好未来。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灵武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着力推进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着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着力促进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融合发展,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全市残疾人在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不掉队”,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得以巩固拓展,残疾人生活水平与全市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灵武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更加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普遍实现,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灵武市“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同步

预期性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99%

约束性

3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99%

约束性

4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90%

约束性

5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9%

预期性

6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9%

预期性

7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

>60%

预期性

8

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

85%

约束性

9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9%

约束性

10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9%

约束性

11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96%

约束性

12

残疾人文体服务覆盖率

95%

预期性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重点任务

(一)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将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加大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扶持力度。组织实施“阳光助残”等产业发展计划,扶持农村残疾人家庭发展种养殖、零售、家庭手工、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加大农村残疾人职业培训力度,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拓宽残疾人就业道路。积极开展“企业、合作社+残疾人”、“托养+就业”扶贫模式,鼓励探索残疾人致富新模式。着力抓好各项惠残政策落实,多渠道增加农村残疾人收入。

(二)健全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1.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险保障。强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落实好为重度残疾人、三级四级精神、智力、视力残疾人等缴费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对一级、二级、三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缴费补助。实施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圆梦护航保”,构建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网。

2.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按灵武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类别最高档予以保障。逐步提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级、四级残疾人实际救助保障水平。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已就业创业残疾人给予最长低保渐退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残疾人照护能力。提高精神残疾人服药和住院治疗补助标准。优先保障困难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建立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制度。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的保护工作。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落实监管力度。积极落实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优惠补贴,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优待等政策。落实城市公共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规定及残疾人停车免费制度。

4.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进一步健全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机构托养照护为主体、寄宿制专业托养机构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加大残疾人托养机构扶持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质量检查评估体系,推进托养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服务,满足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需求。

(三)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1.落实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和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健全残疾人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等制度,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将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人群,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就近就便招用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适应性原则和适当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严格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全面推行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措施,挖掘培育适合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劳动项目和岗位。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开展盲人按摩机构进社区试点工作,拓宽盲人就业渠道,增加盲人按摩从业人员收入。

2.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计划,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培训项目。扶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市特色产业,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充分满足残疾人培训需求

3.创新残疾人就业服务方式。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残疾人就业”服务模式,加大残疾人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互联网+就业、居家就业、支持性就业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各类企业参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持续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就业洽谈会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人一策”精准就业帮扶。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培树一批技术能手。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创建水平,带动更多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

(四)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

1.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强化残疾预防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诊断力度。着力防控和降低疾病、生产、交通、食品药品、生活环境、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与康复融合发展,市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县(市)级医疗机构设立康复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站。

2.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全面完成基层残疾人康复站建设,加强服务保障、科学管理、规范使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服务作用。将残疾人康复融入“健康灵武”创建工作,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参加社区(乡村)康复活动。健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残疾人服务,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医康教一体化服务模式,实施送康复服务进残疾儿童家庭项目,实现0-6岁残疾儿童“一个不落、应救尽救”,扩大7-17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加快规范化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规划、建设、运行进程,一并解决残疾儿童的康复和食宿问题。实施脊髓损伤残疾人能力重建项目,加强脊髓损伤患者“希望之家”活动开展。

3.提升辅具适配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逐步完善辅具适配补贴目录,扩大辅具免费适配范围,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适配更高质量的辅具。开展好基本型辅助器具和假肢、助听器、助视器等残疾人急需辅助器具的精准化适配服务,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建立辅具免费借用回收服务点,推动“爱心接力 循环使用”辅具服务公益项目扩面提质。

(五)持续提高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水平。

1.提升残疾人教育保障水平。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全面落实残疾学生入学升学、接受资助、在校学习、考试测试和残疾人继续教育学费减免报销等政策规定。因地制宜在我市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或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对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设立专门资源教室。鼓励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聘用特教老师等专业人员。支持中小学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学校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待遇保障。实施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工作。

2.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残疾人文化需求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残疾人之家”等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开辟便于残疾人参与的文化活动场所,配备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改善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环境。鼓励并帮助残疾人组建文化和艺术社会组织和团体,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五个一”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并扶持残疾人进行书法绘画等艺术创作,建立残疾人文艺人才库,支持更多优秀的残疾人节目和作品参加全市、自治区和全国比赛。

3.支持残疾人参与体育竞技和健身活动充分利用灵武市体育中心作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拓展残疾人竞技体育训练参赛项目,抓好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员选拔培养,选送推荐我市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体育比赛。举办灵武市残疾人综合运动会和单项体育比赛。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建设社区(村)残疾人健身示范点,推广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项目和方法,培养残疾人健身康复体育社会指导员。

(六)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深入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宁夏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将无障碍环境建设融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常态化开展城市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补短板行动,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重点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场所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新建公共建筑、服务设施全部按无障碍设施工程要求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充分发挥助残社会监督员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提升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将信息无障碍建设纳入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无障碍环境等城乡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网络信息无障碍。开展特殊教育、托养等残疾人集中机构和相关行业系统人员的手语培训。在公共服务行业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活动,大力倡导无障碍理念

2.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加快推进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根据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及其家庭实际状况,科学制定个性化无障碍改造方案,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00户以上,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七)打造和谐共进的社会化助残服务体系

1.统筹推动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创新开展残疾人民生实事项目,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打造“盲人按摩机构进社区”等扶残助残项目品牌,形成可复制的残疾人工作典型经验,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统筹逐步解决城乡困难残疾人差异化需求和各类别残疾人个性化需求。

2.健全残疾人社会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筹利用各方面残疾人服务资源,普遍建立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康复站等服务机构。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助残扶残工作格局,充分动员和利用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大志愿助残活动的宣传力度,成立助残志愿者服务队伍,让更多爱心人士参与志愿助残服务。持续开展“圆梦微心愿”“无障碍环境体验”等志愿服务活动。

3.创新残疾人村(社区)治理模式。扎实推进村(社区)残疾人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和志愿助残服务,打造残疾人家门口服务综合体新模式,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就近就便为困难残疾人提供走访探视、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各类服务。规范残疾人服务受理办理、帮办代办程序,实现辖区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打通为残疾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4.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提高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依托全国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残疾人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构建高效便捷、功能齐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化服务网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务事项乡镇(街道)赋权,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推进乡镇(街道)“一站式”办理。积极落实“跨省通办”政策,实现残疾人证网上办理,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

5.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在残疾人居家托养、意外伤害保险、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文艺活动、专项评估调查、康复和托养机构运营服务等领域全面开展购买服务。支持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八)持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1.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委和政府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责任。强化残工委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职能,落实好残工委议事工作制度、残工委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和为残疾人办实事制度,鼓励各部门积极助力残疾人工作。强化残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法定职能。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增加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工作者在“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人数或比例。

2.营造扶残助残浓厚社会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参与、共享”文明理念,大力传播残疾人自强奋斗精神和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将残疾人事业宣传纳入全市宣传工作大局,加强残疾人自强模范、助残典型事迹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宣传组织开展 “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3.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开展人大执法检查、政协专题视察活动。加强对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将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持续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工作站建设,持续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和法律援助救助工作,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切实加强残联组织建设

1.不断深化残联系统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灵武市委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强“三性”去“四化”目标,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残疾人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能吃苦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更好发挥残联组织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残联系统治理能力现代化。

2.不断夯实基层残联组织。制定出台《灵武市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依章程完成市乡两级残联换届工作,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全面落实残联“专兼挂”配备,选优配强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通过公开招聘为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委员各1名(不兼任其他工作)薪酬待遇参照灵武市临聘人员待遇执行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残协主席,推动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每年举办一次以上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切实加强残联系统干部综合素质。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打造“残疾人之家”,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提供办公场所和活动阵地,将基层残联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加大对专门协会办公活动场所和人员力量的支持保障力度协会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每个协会每年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

五、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涉残项目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完善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年度残疾人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和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制度化开展工作协调联络,定期报告残疾人工作情况。

(二)巩固经费保障。要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的风险管理,强化流程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完善规划实施。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规划指标评估体系,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强化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要对规划执行开展中期检查和期末评估,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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